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06-04-25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侯伟,因在外地出差,无法亲自出席董事会。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孙风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秀春,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燕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2,461,688.8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22%;主营业务利润109,105,182.38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50%;净利润61,033,835.59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8.97%。目前公司液化天然气日处理能力已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运输能力提高,已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同时,生产、运输等各项成本均大幅下降;报告期该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7,074,432.70元,主营业务利润23,956,446.59元,净利润14,824,140.37元。预计该项业务在200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将占公司净利润总额的50%左右。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分析:

  

  说明:

  1、主营业务利润所占比例下降较大,主要是由于毛利率较高的房地产代销业务下降幅度较大;

  2、期间费用所占比例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大幅下降。

  (二)期间费用构成情况分析

  

  说明: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占比例下降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液化天然气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致使费用下降以及公司偿还了到期的部分银行借款。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随着液化天然气日处理能力的逐步达产和运输能力的提高,各项成本不断下降,液化天然气业务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中的所占比例分别由上一报告期的18.48%和3.24%上升至29.64%和21.96%,分别增长11.16个百分点和18.72个百分点。

  2、房产代销业务由于受所代销商品房库存量减少因素影响,在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中所占比例分别由前一报告期的60.39%和64.97%下降至52.67%和47.85%,分别下降7.72个百分点和17.12个百分点。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由于积极开拓市场,石材业务的销量比上年有所上升,毛利率由前一报告期的29.21%上升至48.89%,增加19.68个百分点。

  2、公司重点投资建设的液化天然气项目日处理能力已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生产、运输等各项成本均大幅下降,天然气运输业务和天然气销售业务的毛利率分别达到10.61%和25.54%。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公司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乌关缉违字【2005】017号),因本公司转让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乌鲁木齐海关给予本公司行政处罚,并罚款人民币300万元。详见2006年1月19日《上海证券报》。

  2、公司于2006年2月18日召开董事会第三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侯伟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同意聘任陆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详见2006年2月21日《上海证券报》。

  3、公司于2006年3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其与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就企业投融资等合作事宜于2006年3月3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详见2006年3月7日《上海证券报》。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3月16日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关于同意豁免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36号),同意豁免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司法裁决而增持本公司12,425,226股(占总股本的1.43%)股票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详见2006年3月23日《上海证券报》。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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