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董事未出席名单
1.4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注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1.5 本公司董事长陈肇雄先生、总裁周庚申先生、副总裁李卫生先生、财务部经理赵家礼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如果追溯调整了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应当在生成的WORD文件中自行增列调整前的数据。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已发生变化,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的H股公司,是唯一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情况。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陈肇雄先生,注册资本119,774.2万元,股权结构为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持股62.11%,H股公众持有人持股37.89%。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宽带网络、硬盘驱动器及相关产品、电脑及周边产品与服务、光通信产品等。
2.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简称“长城集团”)成立于1986年12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陈肇雄先生,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产品和服务覆盖电子零部件、整机等IT产品的科研开发、生产制造、系统集成、网络平台基础建设和信息服务以及电子商务等领域。
2005年8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并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简称“CEC”),CEC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CEC成立日期于1989年5月26日,注册资本573,433.4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及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储运与组织管理、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家用电器的维修与销售。CEC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企业,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其100%股权。
(下转B66版)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