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06-04-25 00:00

 



  §1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报告未经审计,经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审议并签署同意。

  1.3 公司董事长纪向群先生、总经理徐明先生,财务负责人潘翠英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进一步夯实资产,挖潜增效,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378.71万元,同比增长429.29% ;实现净利润1857.93万元,同比下降21.15%。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公司房地产项目的推出、结转具有一定的时间周期性:报告期内,公司承建的动迁房和出口加工基地项目部分完工交付并经相关各方确认,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合计结转收入5.97亿。

  公司下属苏州乐园属旅游服务行业,经营方面受天气、季节的影响,有一定的季节性,一季度是经营的淡季(苏州乐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总体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小,小于10%)。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24.59%,比上一报告期增长64.80个百分点,系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结转收入增加,主营业务利润增加所引起的;

  2、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比上一报告期增加69.28个百分点,系由于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在建项目完工,其对应利息费用停止资本化,财务费用上升所引起的;

  3、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比上一报告期下降13.49个百分点,系由于上一报告期公司的投资收益包含了南中医和华泰基金股权的转股收益,而本报告期不包含该收益所引起的;

  4、营业外收支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比上一报告期增加16.72个百分点,系由于苏州高新区政府向公司回征一块土地,政府给予的补偿所引起的;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4.92%,比上一报告期下降14.21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结转了一部分动迁房及出口加工基地项目收入,该两项收入占合并总收入的75%,此两个项目属区域基础设施开发配套项目,毛利率较低,从而导致报告期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合作完成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融资业务,获得融资6亿元,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到账。该项目的完成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为公司的进一步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6年第一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清欠进展情况:已经完成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苏州新馨置地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财会二字2号《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规定:当子公司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当期净利润小于母公司与其所有子公司相应指标合计数的10%,该子公司可以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05年末,苏州新馨置地有限公司的上述三个指标占母公司的比重分别为2.29%、1.68%、1.97%。且2005年新馨公司实施了大额减资,目前经营管理主要另一股东方委派,新港公司对其不再具有实质控制权。本年度开始,苏州新馨置地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向群

  2006年4月25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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