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丽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霞,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国忠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146.01万元,同比增长4.39%。实现净利润3915.86万元,同比增加322.55%。一方面是依托服务和质量,公司产品的议价能力提高,产品毛利率上升,其中服装毛利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96个百分点,外贸毛利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26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是公司着力控制三项费用的支出,使之稳中有降,报告期间公司三项费用为4247.07万元,同比减少24.45%。公司将继续提高产品质量、开拓销售市场、严格控制成本、降低费用,争取公司效益有进一步提高;再是报告期内公司参股35%的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2024.16万元,公司投资收益增加708.46万元。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比前一报告期分别减少905.44个百分点、63.86个百分点和934.9个百分点,一是因为公司前一报告期利润下滑,利润总额绝对值较小,而本报告期公司依托服务和质量,公司产品的议价能力提高,产品毛利率上升,利润总额增加较多;二是因为公司前一报告期期间费用较高,本报告期公司着力控制三项费用的支出,使之稳中有降。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比前一报告期增加37.87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参股35%的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在前一报告期由于一次性摊销开办费用而亏损1240.59万元,而本报告期该公司实现净利润2024.16万元所致。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2006年第一季度外销服装销量和价格走势的估计,以及公司参股35%的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第一季度业绩的预计,公司上半年度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400%以上。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丽芬
200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G苏阳光 编号:临2006-01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4月12日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6年4月22日在江阴新桥阳光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 实到9人, 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决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六宗土地的关联交易的决议。(详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6年5月26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3、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5月22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5月25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06年5月23日-5月25日。在股东大会的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一直有效。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陈浩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0510-86121888*6517
传 真:0510-861216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为 ,股东帐户卡号为: ,持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为本公司股东,现委托 ,
身份证号码为: ,为本人(本公司)之代表,代表本人出席2006年5月26日(星期五)9:00在江苏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会议室举行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依照下列议案投票,如无作指示,则由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书签名(法人股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G苏阳光 编号:临2006-02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要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土地的决议,并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转让协议》。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持股37.61 %),对公司具有实质性的控制地位。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向集团公司购买土地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陆克平先生、陈丽芬女士、刘玉林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3名独立董事和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并全部同意此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本项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法人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3年7月
2、注册资本:67387.3万元
3、注册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4、法定代表人:陆克平
5、经济性质:民营企业
6、企业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7、历史沿革简要
1986年9由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出资成立江阴市精毛纺厂。
1993年7月经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组建江苏阳光集团公司。
1999年12月被国家经贸委确认为“国家520家重点企业集团中重点扶持的33家重点企业之一”
2002年5月整体改制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8、主营业务
呢绒、毛纱、毛线、针织绒、绒线、羊毛衫、服装、针织品、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及配件、砖瓦的制造、加工;染整;洗毛;纺织原料(不含籽棉)、金属材料、建材、玻璃纺机配件、五金、电器、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煤炭(凭许可经营)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行政审批后方可经营)。
9、主要出资人情况
江阴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4367.52万元,占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51%;江阴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2803.59万元,占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19%;江阴银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129.71万元,占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18%;江阴百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8086.48万元,占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12%。
10、最近一期财务状况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29893.63万元,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为515802.70万元。
11、最近一次同类资产交易情况
公司前次向集团公司购买土地是在2005年8月10日,交易金额为617.77万元(详见2005年8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本次集团公司向公司转让土地交易金额为2934.41万元,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为3552.18万元,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的六宗土地属于无形资产,位于本公司厂区内部,原由本公司无偿使用,土地上的相关房产产权属于本公司。
甲宗地地籍号为17-09-001-1,集团公司于2005年7月14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项资产,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澄土国用(2005)第008986号,土地登记面积为20116.5平方米,剩余使用年期为45.18年。
乙宗地地籍号为17-12-1041,集团公司于2005年7月14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项资产,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澄土国用(2005)第008987号,土地登记面积为10381.6平方米,剩余使用年期为44.16年。
丙宗地地籍号为17-11-049-1,集团公司于2005年7月14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项资产,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澄土国用(2005)第008988号,土地登记面积为12569.8平方米,剩余使用年期为42.25年。
丁宗地地籍号为17-11-049-4,集团公司于2005年7月14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项资产,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澄土国用(2005)第008989号,土地登记面积为2847.7平方米,剩余使用年期为45.52年。
戊宗地地籍号为17-09-001-4,集团公司于2005年7月14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项资产,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澄土国用(2005)第008991号,土地登记面积为13537.1平方米,剩余使用年期为45.18年。
己宗地地籍号为17-11-49-5,集团公司于2003年10月8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项资产,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澄土国用(2003)字第010794号,土地登记面积为10319.9平方米,剩余使用年期为47.52年。
在以上六项资产上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收购的土地由江苏省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3月31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评估结果为甲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420.98元/平方米,总地价为846.86万元,乙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419.94元/平方米,总地价为435.96万元,丙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417.72元/平方米,总地价为525.07万元,丁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421. 32元/平方米,总地价为119.98万元,戊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420.98元/平方米,总地价为569.88万元,己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423.12元/平方米,总地价为436.66万元。六宗地总地价为2934.41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签署协议各方的法定名称
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二)交易协议的签署
本次交易在2006年4月22日签署。
(三)交易标的和金额
根据江苏省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苏地澄(2006)(估)字126-1号、(苏)苏地澄(2006)(估)字126-2号、(苏)苏地澄(2006)(估)字126-3号、(苏)苏地澄(2006)(估)字126-4号、(苏)苏地澄(2006)(估)字126-5号、(苏)苏地澄(2006)(估)字126-6号,公司向江苏阳光集团公司收购土地评估价值为2934.41万元,交易标的额为协议收购价2934.41万元。
(四)交易结算方式
1、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交易的结算方式为:合同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款项的50%给集团公司,即1467.21万元;本次购买的所有法律手续完成后支付余款1467.2万元。
(五)交易定价政策
1、本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江苏省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苏地澄(2006)(估)字126-1号、(苏)苏地澄(2006)(估)字126-2号、(苏)苏地澄(2006)(估)字126-3号、(苏)苏地澄(2006)(估)字126-4号、(苏)苏地澄(2006)(估)字126-5号、(苏)苏地澄(2006)(估)字126-6号评估报告。
(六)交易生效条件
1、本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生效条件为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和双方签字盖章,开始生效时间为2006年4月22日。
五、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一)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通过受让原无偿使用的集团公司的部分土地,将使公司资产更加完整和安全,运作机制更加规范,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的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该笔无形资产每年摊销65.48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基本不影响每股收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国尧、汪瑞敏、金曹鑫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董事意见书,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公平公允的。有关本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06-02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银元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按会议议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及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决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六宗土地的关联交易的决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G苏阳光 编号:临2006-02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06年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本期的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的期间: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1日;
2、业绩预告的情况:同比大幅上升;
根据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外销服装销量和价格走势的估计,以及根据公司参股35%的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第一季度业绩的预计,公司预计2006年上半年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增长在400%以上。有关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0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11,402,977.17元
2、每股收益:0.01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2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