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06-04-25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徐国荣、吴峰因出差委托董事吴青谊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森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秋,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亚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照明业务。1-3月,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工作,主导产品销售持续增长,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82.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82%;主营业务利润5,394.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1%;净利润2,323.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03%,每股收益0.19元。1-3月已完成全年销售目标的23.14%,完成净利润目标的26.41%。1-3月平均毛利率为18.80%,比上年同期20.26%下降1.4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全面上涨及本期与上年同期之间汇率差异不同引发的成本差异所致。

  1-3月,公司扩产工作全面展开,原有厂房的生产布局调整初步就绪,上虞及江西两地的新厂房预计将于5-6月建设完毕,设备安装将在7月左右进行,公司将全力保障扩产计划的如期实现。公司技术研发、设备技改、市场拓展工作均在积极推进之中。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第一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鉴于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极小,公司认为无须制定清欠计划及措施。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森洁

  200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G浙阳光         公告编号:临2006-06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徐国荣、吴峰因出差委托董事吴青谊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

  一、《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二、关于修改《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修改《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关于修改《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二、三、四议案将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G浙阳光         公告编号:临2006-07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月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

  (一)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06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认为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 关于修改《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修改将由监事会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G浙阳光         公告编号:临2006-08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在上虞市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内容详见2006年3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06年4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森洁先生提交的《关于在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陈森洁先生现持有公司6.88%的股份,该提案人的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该项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将增加以下四项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全面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全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全面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06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经全面修订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文刊登。

  除增加上述四项临时提案外,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