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06-04-25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1.4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胡柏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观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2.2.2 财务报表

  2.2.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3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胡柏藩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石观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观群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适用 √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1、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相关信息;

  2、认真做好投资者、研究机构、新闻媒体等的来访接待工作,积极配合回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3、公司于4月7日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了200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就公司业绩、未来发展、以及其他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全面交流。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月14日,公司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05年度以总股本171,0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5,654,5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195,356,840.84元,转结下年度分配。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1,030,0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71,030,000股增加至342,060,000股,资本公积由302,508,969.76元减少为131,478,969.76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7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8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06-00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5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和《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因工作疏忽,存在以下错误,现予以补充和更正:

  一、年度报告“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分析(六)主要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绩”中补充说明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营业务收入。补充后内容如下:

  

  (1)浙江新东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新和成持有95%股份,主营业务芳樟醇等香精香料产品的生产销售。截至2005年底,公司总资产7870.56万元,净资产7034.08万元,2005年实现销售7681.42万元,利润-22.76万元。

  (2)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90%股份,主营业务维生素A、E及有机化工中间体的进出口业务。截至2005年底,公司总资产4848.00万元,净资产4669.77万元,实现销售15367.28万元,净利润195.98万元。

  (3)新昌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90%股份,主营业务维生素类原料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截至2005年底,公司总资产3558.51万元,净资产707.66万元,实现销售23159.50万元,净利润20.70万元。

  (4)新昌德力石化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新和成持有90%股份,主营业务为石化设备、工业用常压容器,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截至2005年底,公司总资产3731.89万元,净资产1565.50万元,实现销售6361.08万元,净利润-106.12万元。

  (5)安徽新和成皖南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新和成持有67%股份,主营业务为医药制剂、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有:软膏、抗疟疾药及中间体、抗艾滋病药及中间体等。该公司在非洲加纳设立了一家控股子公司新和成(加纳)药业有限公司,主要开发非洲的抗疟疾和抗艾滋病药的市场。截至2005年底,公司总资产9739.55万元,净资产5124.57万元,实现销售5012.84万元,净利润-211.08万元。

  (6)中外合资浙江新维普添加剂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美元,已到位资金500万美元,公司持有60%股份,主营业务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尚在建设期,没有生产销售。

  (7)珠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公司持有90%股份,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截至2005年底,公司总资产2434.30万元,净资产2434.30万元,净利润-55.93万元。主要系在博鳌的一块200亩的住宅用地,尚未开发。

  二、年报摘要“6.4 募集资金运用 变更情况”和年报“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二、报告期内的投资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2、变更项目情况”中“变更后的项目”填写有误,应均为“年产500吨虾青素(益生粉红素)微囊项目”,更正后如下:

  

  三、年报摘要“3.1 主要会计数据”和年报“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二、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公司因技改抵免国产设备企业所得税等因素对2004年度净利润进行了调整,补充披露追溯调整前的数据后如下:

  

  注:2005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编号为2005-020的“重大事项公告”,对2004年度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

  由于工作疏忽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补充更正。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06-00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2、关联董事张平一回避表决,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200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详细情况请见“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拟定于2006年5月27日于浙江新昌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以上第3、4、5项议案需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各项议案具体修改内容请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06-01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着平等互利、市场价格公平竞争的原则,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上虞分公司与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环保能源")签订了二OO六年度购销协议。公司董事张平一在春晖环保能源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春晖环保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上述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200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平一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新和成持有该公司40%股份。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言中,法定住所为浙江省上虞市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主要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蒸汽供应,垃圾发电和供热技术咨询,电器设备安装(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新和成上虞分公司(乙方)拟与春晖环保能源(甲方)签订购汽协议,蒸汽的定价原则和结算方法为以目前煤价490元/吨为基准价,中压汽价按126元/吨,低压汽价按117元/吨执行。汽价调整与煤价联动,煤价在490~500元/吨内不作调整,煤价每变动±10元,汽价相应变动±2元,在下月结算中调整,煤价变动以甲方购煤发票及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依据。甲、乙双方汽量按月结算,结算日为每月最后一天止,乙方在次月10号前付一半款,次月底之前结算清上月汽费,逾期则每天加收应付未付部分汽费的万分之三为滞纳金。公司2006年需从春晖环保能源购买蒸汽约26万吨(实际购买情况根据公司的生产需要而定),预计双方发生的采购金额约为2800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协议由签署各方授权代表于2006年4月22日在浙江新昌签署。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所需的蒸汽;交易价格依照平等、等价有偿、公允的定价原则;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目的: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购买大量蒸汽,通过春晖环保能源采购,能有效减少采购环节,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

  对公司的影响:此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06年度,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与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贵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七、公司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2006年度,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与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贵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本机构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 购销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06-01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06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6年5月27日(星期六)下午1点起

  2、会议地点:新昌县鹤群大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提案:

  (1)《董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5年年度报告》和《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

  (4)《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继续聘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设立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第(1)、(3)、(4)、(5)、(6)、(7)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他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请见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6、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2)、截止2006年5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7、会议登记日:2006年5月23日、24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8、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06年5月23日、24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会议登记地点。

  9、会议登记地点:杭州解放路18号铭扬大厦7楼新和成杭州证券办

  联系电话:0571-87178965

  传真:0571-87178963

  联系人:郭瑞

  10、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06-012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保证监事会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本议案还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22日

  附件: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一]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条“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保护公司资产安全,降低公司经营和财务风险,维护股东权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下同)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修改为: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保护公司资产安全,降低公司经营和财务风险,维护股东权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营销负责人)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修改二]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监事会成员三人,其中职工代表占1/3或1/3以上。”修改为:监事会成员五人,其中职工代表占1/3或1/3以上。

  [修改三]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经三分之二或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修改为: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经半数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修改四]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依据真实性、合规性原则,审核公司中期、年终财务报告。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信用考察;

  (三)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四)对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上述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要求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六)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者对董事起诉;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修改为: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修改五]删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九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等专业人员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修改六]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仅在监事会三分之二或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由监事会三分之二或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修改为:监事会会议仅在监事会三分之二或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由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0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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