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报告摘要
[] 2006-04-25 00:00

 



  (上接B68版)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05年度年末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总计97,469.48万元,累计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其中关于我公司为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2006年3月6日,公司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的批复,同意该担保由上海外高桥集团置换,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10,469万元,全部为对华源股份担保。截至本年报披露日期,公司对外担保逾期24964.02万元。公司计划2006年度原则上不新增对外担保。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方案

  □适用√不适用

  清欠方案是否能确保公司在2006年底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是□否√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7日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2005)938号”文件,同意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因此公司于2006年1月12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此公司于2006年2月14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发起人股东支付的3.8股股份对价),并从同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外高桥”,同时公司发起人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出售,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24个月年不超过10%。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7.7.1、重大诉讼

  1)、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中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西路营业部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以及诉上海中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一中院)审理,已于2004年3月12日作出有关判决,上海中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偿还公司款项合计96745187.75元,上海安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在97230000元的范围内对上海中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于2004年4月14日向一中院申请执行。,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7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宏大酒店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8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该公司被章卫祖起诉并请求判令支付工程款13,642,273元,该诉讼目前正在审理之中,并预计不会对本公司形成损失。

  7.7.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说明

  一中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上海中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案数量较多,涉案标的巨大,且被执行人上海安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权属有待进一步明确。公司于近日收到一中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及相关债权申请执行凭证,确认未执行受偿债权余额合计96745187.75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同时裁定执行程序终结。公司根据财产线索可随时持债权申请执行向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8 监事会报告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2005年度本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努力完成股东大会的相关决定。其决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时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报告的要求,依法决策有关事项,同时积极加强公司和子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本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 2005年度财务报告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监事会发现公司在财务流程、财务监管方面存在一定问题,进而揭露了“2.2亿资金挪用案”。案件揭露后,监事会立即着手会同董事会、经营班子对公司进行了全面整顿,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了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的监督,确保运作规范。

  3、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如下说明:公司存放于国海证券园明园路营业部的资金被挪用事项公司已在重大事项公告(公告:2005-08)中披露。其后,公司为了挽回损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已收回上海开麦拉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2005-025)。公司将继续配合有关机关查清相关事实,追偿资产。同时,公司积极准备通过各种途径,追究相关第三方的责任,进一步挽回损失,维护公司利益。同时,公司为了主营业务的顺利发展,保障资金的需求,在有限的条件下通过银行进行融资,致使对外担保超过了净资产的50%,且有部分担保逾期,公司已经密切关注了上述逾期担保事项,目前该事项未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陆国豪、郑凌云审计,并出具了有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

  信长会师报字(2006)第10910号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05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2005年度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的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此外,我们提请会计报表使用者关注:1、如会计报表附注五(六)所披露的针对贵公司存放国海证券圆明园路营业部的货币资金被挪用的情况所造成的可预计损失计提了相应的坏帐准备,同时贵公司将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果进行追索,该追索结果尚未能确定。 2、如贵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九所述,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由于被担保方未及时归还贷款而形成的逾期担保事项金额为人民币24,964.02万元。该事项目前尚未对贵公司形成不利影响,但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陆国豪 、郑凌云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5楼

  2006年4月20日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舒榕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章关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晋昭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5年1-12月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舒榕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章关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晋昭

  现金流量表

  2005年1-12月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舒榕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章关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晋昭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对本公司及联营企业2002年度至2004年度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以前年度事项的审计调整,本公司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以前年度的报表各科目的影响详见下表:

  

  主要的调整事项为:

  1、本公司存放国海证券圆明园路营业部的货币资金2004年12月31日原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03,274,177.15元,实际已被挪用,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账户余额仅为人民币20,770.55元,本公司对其追溯调整至其他应收款核算,由于截至200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止,未能获取有关证据确定该项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金额,故对此未计提坏帐准备。

  2、2004年度少计债务重组损失7,150,000.00元,调增2004年营业外支出,调减长期待摊费用。

  3、2004年度利息资本化多计6,453,502.00元,调增2004年财务费用,调减存货。

  4、2004年联营公司权益法收入多计3,738,071.00元,调减2004年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

  5、2004年度少计浦发股权转让费用3,000,000.00元,调减2004年度投资收益和调增其他应付款。

  6、以上调整事项合计影响调减2004年度所得税费用2,490,525.00元。

  7、以上调整事项合计影响调减2004年度盈余公积2,677,658.00元。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1、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玖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玖益物贸”)年初由本公司直接持有49%的股权,同时本公司通过上海外高桥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国际物流”)间接持有51%股权。2005年3月23日,本公司和国际物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国际物流将所持有41%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并于2005年4月14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完成后起至年末,本公司直接持有玖益物贸90%的股权。

  2、上海外高桥房地产有限公司(“外高桥房产”)年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0万元,本公司直接持有其88%的股权。2005年4月20日,本公司对外高桥房产增资5,260万元,增资后外高桥房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0%的股权。

  3、常熟外高桥房地产有限公司(“常熟房地产”)年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通过上海外高桥房地产有限公司(“外高桥房产”)间接持有其90%的股权。2005年本公司从独立第三方购入该公司另外10%股权。增持后本公司对常熟房地产合并范围内控股比例为100%。

  4、上海复桥物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年度清算完毕,2005年度不纳入合并控股子公司范围。

  5、本年合并范围内新增一家上海开麦拉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系于2005年12月23日购入,购买日的流动资产为2,475.40万元,长期资产为1,994.20万元,负债为7,222.27万元。开麦拉下属公司均已停止经营,本公司将于2006年对该类公司开始清算工作,故未纳入2005年合并范围。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06-08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4月10日以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20日在上海外高桥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瞿承康董事全权委托章关明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对会议所审议的事项进行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舒榕斌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审计后的结果,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426.78万元。根据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际公认会计准则进行审计后的结果,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21,063万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0,426.7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649.69万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9.13万元和法定公益金19.56万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835.78万元。公司2005年度暂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董事变更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舒榕斌先生、王海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股东方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施伟民先生、胡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董事任期将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候选董事简历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章关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李晋昭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施伟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施伟明先生简历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2006年担保额度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订的2006年度财务预算,预计2006年度贷款总额不超过35亿元,其中,新增的10亿元贷款主要用于5.74项目开发。同意公司总经理在此额度内签订借款合同。

  同意公司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取代单一的担保融资方式,2006年度将不再新增对外担保,年终对外担保余额下降至8.4亿元以内。

  九、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经营外高桥区域内与房地产相关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交易进程,把握市场机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1、在保税区区域内工业厂房的经营方面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内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内,与区内关联企业合作,具体开展购买、出租、租赁、委托管理或者出售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仓库、展厅以及与上述房地产相关的业务。

  其中,交易价格以内部收益率计算标准结合评估或结算综合考虑,同时参考保税区内相同类型的物业的市场价格,并最终以商业谈判方式确定,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5.74项目的开发方面

  授权董事会决策5.74项目开发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项目开发总体思路及商业模式,项目投融资,战略合作者的选择,前期动拆迁工作,项目招投标,土地、房产出售、出租,相关项目公司、子公司设立等。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内。

  以上授权,被授权人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将上述授权转授权给公司董事。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舒榕斌、章关明、陈卫星、王海松、施向群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受让外联发5%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大参与保税区功能开发的投资力度,积极发展主营业务,同意公司以外联发2005年度的净资产为作价依据,经评估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分别受让集团公司和招商局所持有外联发1.65%和3.35%股权,增持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15%增加至20%,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操作有关事宜。

  上述业务发生后,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将于交易发生时另行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舒榕斌、章关明、陈卫星、王海松、施向群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境外:浩华会计师事物所),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合计80万元。

  十三、审议通过一季度季报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5日

  

  独立董事关于授权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外高桥区域房地产及相关业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详细审阅了上述资料。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的授权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基于公司与保税区内关联企业合作为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位于5.74平方公里土地是稀缺资源,5.74项目开发为公司今后主营业务的重中之重。授权董事会决策前述相关事项能够充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交易进程,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

  对于上述授权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该提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人认为:授权议案中对于相关业务的授权方式科学、客观,符合公司业务具体情况,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不会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张式煜

  独立董事关于增持外联发5%股权

  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增持外联发5%股权的相关资料,本人详细审阅了上述资料。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以外联发2005年度的净资产为作价依据,分别受让集团公司和招商局所持有外联发1.65%和3.35%股权,增持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15%增加至20%,由成本核算法改为权益核算法确认投资收益,能够更加合理地反映投资资产的盈利能力。

  上述业务发生后,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认为:增持外联发5%股权能进一步加大参与保税区功能开发的投资力度,更加积极发展主营业务。本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张式煜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06-09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4月20日在上海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06年担保额度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一季度季报的议案

  六、对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根据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审计后的结果,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426.78万元。根据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际公认会计准则进行审计后的结果,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21,063万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0,426.7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649.69万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9.13万元和法定公益金19.56万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835.78万元。同意公司2005年度暂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2005年度本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努力完成股东大会的相关决定。其决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时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报告的要求,依法决策有关事项,同时积极加强公司和子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本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八、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 2005年度财务报告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监事会发现,公司在财务流程、财务监管方面存在一定问题,进而揭露了“2.2亿资金挪用案”。案件揭露后,监事会立即着手会同董事会、经营班子对公司进行了全面整顿,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了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的监督,确保运作规范。

  九、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宜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操作,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公司与股东权益的情况。

  十、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其相关决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一、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为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2006年3月6日,公司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的批复,同意该担保由上海外高桥集团置换,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96645万元,占期末公司净资产85.62%。公司处于二次创业的开拓和新的主营业务培育阶段,5.74项目开发已进入正式启动阶段,上述担保的产生是公司业务发展中对融资的正常需求。2006年公司将随着项目开发的不断深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抵押贷款等各种方式逐步取代目前较为单一的担保融资方式,从而降低公司对外担保的绝对数额和相对数额。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公司为了主营业务的顺利发展,保障资金的需求,在有限的条件下通过银行进行融资,致使对外担保超过了净资产的50%,且有部分担保逾期,公司已经密切关注了上述逾期担保事项,目前该事项未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25日

  附件(候选董事简历):

  施伟民 男,52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研究员。1988.08-1990.04 上海市闸北区政府外经委主任科员;1990.04-1996.11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浦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1996.12-1998.09上海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负责人、浦东分行党委委员、乳山支行行长;1999.01-2000.07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2000.08-2003.05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3.06-2005.10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05.11-2006.04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6.04- 至今,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胡 燕 女,45岁,汉族,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07-1998.04上海生物所仪器室助理工程师、电脑室工程师、生产计划处计划主管、市场部临时负责人;1998.04-2000.09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人事部培训经理、企业投资发展部副经理、经理;2000.09-2002.12上海三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2003.01-2004.09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2004.09-2005.11上海保税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05.11- 至今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06-10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4月20日审议通过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预定为2006年5月26日9:30分

  2、会议地点:外高桥保税区宾馆

  3、会议议题:

  1)审议《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6年度预算报告》

  4)审议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8)审议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05年度担保情况及2006年担保额度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经营外高桥区域内房地产相关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全面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6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及5月17日登记在册的全体B股股东及其授权代表(B股最后交易日为5月12日);

  5、会议登记情况安排

  1)登记日:2006年5月19日

  2)登记地点:上海东方路873弄51号,邮编:200120

  3)联系人:郁春豪

  4)联系电话:021-50580088转2501、2502,传真:021-50580515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06-11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5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如下:

  (一)200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对该公司及联营企业2002年度至2004年度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以前年度事项的审计调整,该公司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该会计差错更正合计影响调减该公司2004年留存收益人民币17,851,048.00元,具体项目及原因如下:

  (1)2004年度少计债务重组损失7,150,000元,调增营业外支出和调减长期待摊费用;

  (2)2004年度利息资本化多计6,453,502元,调增财务费用和调减存货;

  (3)2004年联营公司权益法收入多计3,738,070.74元(其中新发展公司1,733,804.23元,三联发公司2,004,266.51元),调减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

  (4)2004年少计浦发股权转让费用3,000,000元,调减投资收益和调增其他应付款;

  (5)以上调整事项合计影响多计提企业所得税2,490,525.30元,调减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金;

  (6)以上调整事项合计影响多计提盈余公积2,677,657.12元,调减盈余公积2,677,657.12元(其中调减法定盈余公积1,785,104.75元,调减法定公益金892,553.37元)和调增未分配利润。

  (二)此外,该公司存放国海证券圆明园路营业部的货币资金2004年12月31日原账面余额为203,274,177.15元,实际已被挪用,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账户资金余额仅为20,770.55元,故该公司将其中挪用部分金额203,253,406.60元追溯调整至其他应收款核算。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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