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A股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2006-04-25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南环中路1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本公司于2006年4 月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A股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本公司关于召开A股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第一次提示性公司已于2006年4月19日刊登在上述指定报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06年4月28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4月26日—4月28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4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南环中路1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以下或称 “征集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七)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的时间分别为4月19日和4月25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6年4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停牌,若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委托的形式,以充分保护流通股股的合法权益,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报告书》。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须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2006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应于2006年4月27日下午16:00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相关股东会议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投票前,未进行现场会议登记但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有权参加会议并投票。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南环中路18号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电话:0317-3030719

  公司传真:0317-3042321

  联系人:邢金生 刘国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5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4月26日—2006年4月28日的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722 投票简称:沧化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代表本议案,以

  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4)投票注意事项:

  a、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b、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应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若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委托人联系电话:

  注:个人股东需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简称:沧州化工         证券代码:600722         编号:200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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