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编号:临2006-015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24日下午1: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4月20日至2006年4月24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南市影剧院 陆家浜路871号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陆却非先生
(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290人,代表股份294,914,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5%;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9人,代表股份268,656,718股,占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8.7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7%;
2、参加会议的流通股股东代表共3271人,代表股份26,257,603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5.4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
(1)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773人,代表股份4,233,797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49%,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498人,代表股份22,023,806股,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2.94%,占公司总股本的3.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的法律意见书》,律师法律意见如下: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操作指引》、《规范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二)《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