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钱竞琪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吴廷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绥芝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竞琪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晖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公司主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从事"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无重大变化。
据海关统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出口总额5,925万美元,同比增长7.71%;实现进口总额442万美元,同比增长18.82%;实现主营业务利润3,557.28万元,同比增长38.52%;实现净利润430.84万元,由于"爱涛天成"项目在2005年底部分完工并投入运营,致使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同比上升明显,故期内净利润同比下降13.97%。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增减变动原因:由于本期营业外支出减少以及本期期间费用增长较大,导致构成利润的项目发生较大变化,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增加、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下降。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随着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爱涛天成”项目的部分完工并投入运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餐饮娱乐”;2005年度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调整了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文化艺术公司工程承包业务的核算科目,由原来的“其他业务收入”调整为“主营业务收入”,故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中增加“工程承包”。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增减变动原因:由于餐饮娱乐业毛利率较高,出口销售、工程承包的毛利率保持稳定,使得公司综合毛利率比前一报告期增长了1.38个百分点。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完成
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3月14日,公司股票复牌交易,股票简称变更为“G弘业”,股票代码仍为600128。相关信息披露于2006年3月8日、2006年3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关联人:江苏鹏程国际储运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与出口货物运输、报关相关的劳务
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报告期内交易金额为4,676,145.76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70%。
关联交易的说明:本公司与鹏程储运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确切必要的。该交易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外贸主营业务的拓展;交易遵循了公允的条件和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三、对外投资事项
2006年3月23日,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签定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爱涛艺术中心资产的协议》,以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爱涛精品投资兴建中的“爱涛天成”子项目“爱涛艺术中心”资产。相关公告刊登于2006年3 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06年第一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南京宏艺帽业有限公司所欠款项476,399.56元已于2006年3月31日全额归还。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绥芝
2006年4月26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