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郭京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建权,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铁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亲水箔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入旺季,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9482.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了37.88%,其原因是部分产品已发货但销售未实现;净利润487.3万元,由于企业所得税减免已于去年底到期,从本报告期开始按33%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缴纳企业所得税24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在空调行业生产和销售季节性的影响下,本公司亲水箔的生产和销售亦存在季节性。空调企业的一般生产特征为:1-6月是生产旺季,7-10月是生产淡季,11-12月份生产缓慢回升。由于亲水箔是空调器的散熱材料,生产销售与空调行业同步.因此,亲水箔的生产和销售,同样1-6月是生产和销售的旺季,7-10月份是生产和销售的淡季,所以,本公司的经营情况也具有季节性。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增加了25.25%,主要原因是亲水箔原材料采购成本的下降,导致盈利能力上升。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以自购铝锭委托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加工亲水箔基材(光箔)4429吨,计不含税金额17640386.85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6.94%,委托加工费以目前市场一季度的平均价和以公司原有的原材料供货商的价格为依据,在此基础上下调一定的幅度而形成交易价格。该交易系公司预计的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一部分,已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利润没有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于2006年1月15日召开了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投资4,200万元人民币与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专业生产空调铝箔系列产品。投资组建“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能够保证公司原材料稳定供应,减少公司关联交易,降低生产成本,延伸亲水箔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及抵抗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效益。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京平
2006年4月25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