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封多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山,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042,519.05元,比上年同期72,932,175.67元增加8,110,343.38元,增长11.12%;实现主营业务利润52,107,476.04元,比上年同期40,331,608.53元增加11,775,867.51元,增长29.20%;期间费用21,028,769.90元,比上年同期17,761,408.36元增加3,267,361.54元,增长18.40%;实现净利润26,282,561.23元,比上年同期18,808,671.88元增加了7,473,889.35元,增长39.74%。
报告期内,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收入及利润指标均好于上年同期,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强管理,加强市场宣传及社会公众对防疫产品认知度的提高。本报告期利润增长较快的产品主要包括乙肝疫苗、麻腮风三联疫苗、Vero细胞乙脑疫苗、血液制品等产品。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受生物制品生产、接种的季节性、周期性及生物制品效期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每种制品都有生产和销售淡旺季,不同产品的生产销售淡旺季亦相应有所不同。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06年3月8日召开董事会三届十次会议,拟以2005年末总股本325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计65,100,000.00元。该议案已经2006年4月12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情况
公司已于2006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股改说明书》、《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等公告,并经过沟通,于4月24日发布了股权分置改革调整方案公告,确定4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5月11日至15日为网络投票日,5月15日为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时间。
3、公司于2006年3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三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以下简称“北京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以下简称“病毒所”)合资组建<国家疫苗工程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1600万元(所占比例为38.10%)与北京所和病毒所合资组建北京飞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承接国家疫苗工程中心项目。并于2006年3月28日与北京所、病毒所正式签订了《关于设立北京微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书》和《北京微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飞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微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4、公司于2006年4月12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疫苗新产品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52710.58万元新建疫苗新产品产业基地,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1645.55万元、无形资产(土地购置费)1890万元,配套流动资金19175.03万元。并于2006年4月14日与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开发经营中心正式签订了《土地预定协议书》,基地建设开始进入土地手续办理、工程设计与施工阶段。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封多佳
200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名称:天坛生物 编号:临2006-014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14日以书面文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25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董事赵铠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沈心亮先生代为表决。监事会五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有效人数,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议程中全部议案。
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沈心亮为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编号:临2006-015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公告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6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2时召开现场相关股东会议, 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4号院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11日-2006年5月15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 会议召集人: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8日(星期五)
4、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议题:
审议:《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06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200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7、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4月26日和2006年5月9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2)截至2006年4月28日下午3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9、现场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①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②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③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需提供上述①、②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06年4月29日-5月12日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及下午2:00-4:00。
(3)联系方式:
收 件 人:投资管理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4号院
邮 编:100024
联系电话:010-65772357 65724045
传 真:010-65792747 65772354
联 系 人:张翼 慈翔
10、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本日刊登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③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④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①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②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③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1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流通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5月11日-2006年5月15日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例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其申报为:
④投票注意事项:
A、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B、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12、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暨《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①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4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②征集时间:自2006年4月29日至2006年5月10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③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④征集程序和步骤:
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13、其他事项
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②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8日)的下一个交易日(2006年5月8日)起连续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改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③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6日
附 件: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直至此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时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