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能源A 股票代码:000027 公告编号:2006-022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股票简称及股权分置改革
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公司简称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4月26日恢复交易。从2006年4月2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深能源A”变更为“G 深能源”,公司股票代码“000027”不变。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份对价实施相关事项
2006年4月26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公司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的股份和现金已划入流通股股东的账户。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的股份和现金不计算除权参考价,该日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6年4月27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恢复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三、关于认沽权证"深能JTP1"到账相关事项
认沽权证"深能JTP1"于2006年4月26日通过结算系统划入各流通股股东的账户,并将于2006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深能源A 股票代码:000027 公告编号:2006-023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告日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未被冻结的508,200股股份被冻结,至此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冻结。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签署了有关同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规定,由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垫付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股份的对价279,522股。对于代为垫付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对价后,不管是否属司法判决,持有上述非流通股股份如要上市流通,应当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现金,并支付自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股票复牌后第一个交易日至偿还股票日止的代为垫付股份所获得的一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转增股票等)及代为垫付现金按照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或者取得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根据代垫情况,相应修订相关公告内容:
一、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情况:
二、改革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的预计时间安排: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