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杨庆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咏辉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传楚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2.4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4.1 本报告期转债持有人情况
2.4.2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说明
(1)2003年度公司股票每股派发现金0.30元,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4年6月10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2.58元人民币。(详见2004年6月4日,《中国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04年度公司分红,每股派发现金0.22元,以资本公积金施行每10股转增10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5年6月22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6.18元人民币。(详见2005年6月16日,《中国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截止本报告期末, 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6.18元人民币。
(3)截止2006年3月31日收盘,本公司发行的80000万元“桂冠转债”(100236)转成本公司的股票“桂冠电力”(600236)情况为:本季度转股数为4206股;累计转股股数为5134股;累计回售的转债数量为2898.2万元(面值);累计未转股的“桂冠转债”余额为77098.50万元。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2006年一季度,公司完成上网电量为27.16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43.46%。其中火电16.99亿千瓦时,水电10.17亿千瓦时(大化3.17亿千瓦时,百龙滩1.57亿千瓦时,平班电站2.84亿千瓦时,乐滩电站2.59亿千瓦时)。
电量增长主要原因:
(1)火电方面:经过去年合山公司有效的设备消缺整治,设备健康水平提高,机组非计划停机时间减少,另外合山公司一季度加强了煤炭采购,电煤供应充足,使火力发电量较去年大幅提高,同比增长40.75%。
(2)水电方面:本季度,公司电站所在红水河流域来水较去年增加15%左右;装机容量同比增加58.5万千瓦,使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48.83%。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有或控股的大化水电厂(4*11.4万千瓦)、百龙滩水电站(6*3.2万千瓦万千瓦)、平班水电站(3*13.5万千瓦)、乐滩水电站(4*15万千瓦)均处于红水河上,红水河来水大小变化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一般情况是每年的11月--第二年的4月为枯水期,水力发电能力低;5月—10月为丰水期,为水力发电的黄金季节。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根据《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向四川汇日电力有限公司分别支付天龙湖公司股权转让款7,000万元、金龙潭公司股权转让款13,95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已实际支付款项合计261,108.41万元。
(2)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所发行的可转债有26,000.00元行使转股权,转增股本4,206股,转股溢价相应增加资本公积21,794.00元(未收到转股不足一股的兑付现金资料)。
(3) 经查询,截止本报告期末,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5,761,969股(国家股)继续执行冻结。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庆
200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