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年4月26日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25日(周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21日-4月25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者:公司副董事长 杨同兴先生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57名,代表股份109582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3%。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100,8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60.00%;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57名,代表股份878226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13.07%,占公司总股本的5.23%。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名,代表股份586,76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87%,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40名,代表股份8,195,50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12.20%,占公司总股本的4.88%。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没有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进行投票。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情况见2006年4月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一) 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10138676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票0股;弃权票0股。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58676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票0股;弃权票0股。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池晓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核科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77 股票简称:中核科技 编号: 2006-013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