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9版)
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罗赤橙 会计机构负责人: 罗建军
现金流量表
2005年1-12月
编制单位: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罗赤橙 会计机构负责人: 罗建军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考虑目前公司在役火电机组已使用的年限以及预计以后尚能使用的年限,同时参照目前国家核定电价均按火电20年经营期限核定的情况,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在2005年度将用于火力发电的主要机组设备折旧年限由原来的12年变更为18年,该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本期净利润69,655,717.50元。
9.4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本期调减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37,617,041.64元,系更正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具体包括:
(1)公司所属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2004年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17,113,132.14元,本期予以更正,调增上年主营业务成本17,113,132.14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4,546,162.32元,调减期初盈余公积2,566,969.82元。
(2)根据公司2005年实际交纳2004年企业所得税情况,需补提200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3,532,494.32元,因此调增上年所得税3,532,494.32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3,002,620.17元,调减期初盈余公积529,874.15元。
(3)根据税务部门对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湖南华银园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度的税收检查结论,该公司需补缴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1,530,959.02元、营业税1,200,196.56元、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144,023.59元,因此调增上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71,748.15元、调减上年营业外收入1,172,472.00元、调增上年所得税1,530,959.02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2,443,902.29,调减期初盈余公积431,276.88元。
(4)根据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30万火电机组的竣工结算报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需将2004年从在建工程中预估转固的生产筹备费用18,936,345.48元,调整计入2004年当期损益。因此调增上年主营业务成本18,936,345.48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6,095,893.66元, 调减期初盈余公积2,840,451.82元。
(5)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999年少摊销1,798,192.00元,故调减期初无形资产1,798,192.00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528,463.20元,调减期初盈余公积269,728.80元。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合并范围在2004年基础上增加1家,为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原因:本公司在2004年底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在本年度已开始正式经营。
董事长:陈学军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06—03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2006年4月14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06年4月24日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13楼会议室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陈学军、金耀华、周新农、俞东江、吴兰君、梁又姿、叶泽、严红波共8人参加了会议;董事寇炳恩因公出差,委托金耀华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亚斌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叶泽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牛东晓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叶泽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5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05年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05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06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净利润-183,792,120.41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实现净利润-177,355,396.19元,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4,195,208.80元。由于公司2005年亏损,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独立董事严红波、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清欠方案》。
截至2006年3月20日,公司原大股东湖南省电力公司欠拨株洲电厂、金竹山电厂非经营经费49,806,691.70元已全部以现金方式归还。截止2005年12月31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欠拨株洲电厂、金竹山电厂非经营经费3026万元,并已于2006年4月21日以现金方式全部归还。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欠公司代垫资金2,057,177.77元已于2006年4月16日以现金方式全部归还。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0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因1998年以来,公司部分投资业务和债权发生减值,在200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7,395,644.85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而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报告》。
公司2005年调减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37,617,041.64元,系更正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详见公司临2006-06号公告)。
独立董事严红波、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审批〈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二期技改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议案》。
《株洲公司二期技改工程竣工决算报告》于2005年9月编制完成,并经湘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株洲公司二期技改工程总投资215,223.20万元(含建设期利息11,041.08万元),为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动态投资总额226,400.00万元的95.07%。在实际完成总投资中,交付生产单位使用财产总值215,223.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13,329.56万元,其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1,893.64万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关于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执行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固定资产折旧率的议案》。
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固定资产折旧率,即同网同类机组同样水平的固定资产折旧率,主机和主要辅助设备按18年折旧,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变,综合折旧率为5.5%。
独立董事严红波、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05年度审计费的议案》。
聘任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以及清产核资、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并根据《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执业收费标准》(湘价服[2003]17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结合公司的资产规模,拟支付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90万元,该审计费含审计人员审计期间食宿差旅费。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关于公司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06-05号公告)。
独立董事严红波、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参考公司资产规模和湖南省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报酬水平,将公司独立董事报酬提高到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差旅费实报实销,从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关于变更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罗赤橙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严红波、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湖南省电源结构是水、火电机组约各占一半,该结构的特点是以水定电,季节性强,全年分为枯水期、丰水期和平水期,枯水期火电大发,水电减发,火电电价调高0.03元/千瓦时;丰水期水电大发,火电减发,火电电价降低0.04元/千瓦时。二季度属丰水期,水电大发,火电减发,电价下调。由于我公司以火力发电为主(火电机组占93.99%),故二季度公司的产能、售电收入大幅下降。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三、四季度主要为平水期和枯水期,对火电较为有利,公司经营形势较二季度会有较大改善。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06—04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2006年4月24日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13楼会议室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监事王静远、钟伍叁、喻文标、刘建新、邓振明共5人参加了会议,监事果树平授权监事王静远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李树华系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罗日平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补选聘任的职工代表监事,但因公出差委托监事钟伍叁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2005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公司2005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06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对公司董事会200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及程序的合法性的说明》。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而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执行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固定资产折旧率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季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06-05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甲方)拟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乙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同意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由于公司和财务公司均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控股,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签定《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2006年第一次董事会上,关联董事陈学军、金耀华、寇炳恩、周新农、俞东江、梁又姿回避表决,经董事会审议后,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注册地:北京,法定代表人:朱明昆。经济性质:有限责任。
主要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发放贷款,办理对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办理同业拆借等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介绍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一)基本服务业务概述
1、在乙方获得银监会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或指示向甲方或甲方的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
2、乙方在为甲方或甲方的分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在乙方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2)在乙方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乙方保持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二)资金统一结算业务
1、针对甲方原来与国内各大金融机构发生的结算业务,凡在乙方经营范围之内的,应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通过乙方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结算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资金的集中结算业务管理;
3、因乙方资金归集业务产生的结算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委托乙方对外付款产生的结算费用有甲方承担,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内部转帐业务不收取结算费用。
(三)综合授信业务
1、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给予甲方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3、在乙方的综合授信之下,根据存贷比要求,甲方应对乙方的结算量及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给予满足。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通过与财务公司签定《金融服务协议》,公司能获取较市场利率更低的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提高公司资金整体运作水平。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间的结算业务;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同时可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在《金融服务协议》的业务范围内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叶泽、严红波、张亚斌、牛东晓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经2006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中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除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06—06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做出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现对公司做出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金额、原因及其影响说明如下:
公司2005年调减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37,617,041.64元,系更正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具体包括:
一、公司所属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2004年少计主营业务成本(燃料成本)17,113,132.14元,本期予以更正,调增上年主营业务成本17,113,132.14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4,546,162.32元,调减期初盈余公积2,566,969.82元。经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测算,金竹山发电分公司在2004年全年燃煤的采购平均单价为201.38元,而金竹山发电分公司在2004年全年燃煤的结转成本平均单价为194.26元,结合全年的燃煤结转数量,导致金竹山发电分公司在2004年少结转燃料成本17,113,132.14元,占公司2004年燃料总成本11.62亿元的1.46%。上述差错的产生是由于燃料在途暂估、库存盘点等会计核算差错造成的。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下称株洲公司)二期技改工程2×300MW机组2004年从在建工程中预估转固的生产筹备费用18,936,345.48元,应调整计入2004年当期损益。因此调增2004年主营业务成本18,936,345.48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6,095,893.66元, 调减期初盈余公积2,840,451.82元。
调整的原因是:生产进场费是火电发电行业在机组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人员上岗培训费及前期准备费,在机组未使用前,纳入在建工程核算。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该生产进场费应在机组投入使用当期,一次性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在2004年度,由于机组已投入使用,但竣工结算未最终结论,故公司在2004年度将期末的在建工程余额全额预估转固。本期根据竣工结算报告,该生产前期准备费应调整计入2004年度损益。
三、根据公司2005年实际交纳2004年企业所得税情况,需补提200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3,532,494.32元,因此调增上年所得税3,532,494.32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3,002,620.17元,调减期初盈余公积529,874.15元。
四、根据税务部门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华银园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银园)2004年度的税收检查结论,华银园需补缴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1,530,959.02元、营业税1,200,196.56元、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144,023.59元,因此调增2004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71,748.15元、调减2004年营业外收入1,172,472.00元、调增2004年所得税1,530,959.02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2,443,902.30,调减期初盈余公积431,276.87元。
五、株洲公司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999年少摊销1,798,192.00元,故调减期初无形资产1,798,192.00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528,463.20元,调减期初盈余公积269,728.80元。
调整的原因是:株洲公司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起点时间与权证反映的取得权证的时间相差一年。故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据此对该差异追溯调减株洲公司1999年的损益。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06—07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会议时间:2006年5月23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华酒店(芙蓉中路三段255号)13楼会议室。
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审议议项:
1、《2005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5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05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06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审批〈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二期技改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05年度审计费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9、《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截止2006年5月1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
3、公司邀请的中介机构及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持股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会议出席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9:30-11:30
下午3:00-4:30
3、公司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
联系电话:0731—5388028 传真电话:0731—5388028
邮 编:410007
联系人:汤俊驰
(五)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参加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通知和相关公告中所列事项全权行使表决权。有效期限: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
特此委托。
(个人股) (法人股)
股票账户号码: 股票账户号码:
持股数: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06—08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
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清欠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的要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已全部清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06年3月20日,公司原大股东湖南省电力公司欠拨株洲电厂、金竹山电厂非经营经费49,806,691.70元已全部以现金方式归还。
2、截止2005年12月31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欠拨株洲电厂、金竹山电厂非经营经费3026万元已于2006年4月21日以现金方式全部归还。
3、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欠公司代垫资金2,057,177.77元已于2006年4月16日以现金方式全部归还。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