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摘要。因该摘要第九条第(二)款第4项关于配股、增发和股本权证发行的计算公式有误,现作出如下更正:
4、配股、增发和股本权证发行
P=(P0+P1×R)÷(1+ R)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配股、增发、股本权证行权的价格,R为增发、实际配股、股本权证实际行权的比例(即增发数量、实际配股数量或股本权证行权后实际增加的股本数量与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更正前:
4、配股、增发和股本权证发行
P=P0-[P1+P2×(1-F)×R)]÷(1+ R)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增发、股本权证发行的行权价格,R为增发、配股、股本权证实际行权数量的比例(即配股、增发或股本权证实际行权的数量与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F为配股前明确承诺放弃配股权的法人股股东所持股份占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公告其它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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