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暨增加公司2005年度 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等)
[] 2006-04-26 00:00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G东华     编号:临2006—009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暨增加公司2005年度

  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06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表决的董事9名,亲自表决的董事6名,董事杨树源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参加表决,授权委托董事李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林毅民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参加表决,授权委托董事李宏坤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罗国民先生因私人原因未能亲自参加表决,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宋献中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06年5月13日任期届满,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杨树坪先生、杨树葵先生、李胜先生、李宏坤先生、陈湘云先生、吴绪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宋献中先生、戴逢先生、李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以上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62%股份的股东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于2006年4月24日向本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要求在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本公司董事会经合规性审核后,认为以下提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要求,同意将《关于选举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包括以上增加的提案,2005年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⑴《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⑶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⑷《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⑸《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⑺《关于续聘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⑼《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⑽《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⑾《〈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⑿《〈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的议案》;

  ⒀《关于选举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⒁《关于选举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树坪先生简历:

  杨树坪,男,48岁,硕士,高级工程师。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广州大学名誉教授、中南大学兼职教授、广州青年商会副会长、广州市维护社会治安基金会名誉会长、广州市工商联合会常委。1978年至1982年在长沙铁道学院(现中南大学)学习,1982年至1995年在广州铁路局工程总公司先后任见习生、助理工程师、副经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1995年创立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1995年至今任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现任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广州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门市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7月至今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树葵先生简历:

  杨树葵,男,44岁,高中学历。1978年至1983年在广东省新会市仙洞中学任民办教师,1983年至1996年在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公司任主任,1996年至2002年在广州粤泰实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2年至今在广州粤泰集团工作,现任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广州城启集团副总裁。

  李胜先生简历:

  李胜,男,43岁,双大专学历,经济师。1981年至1992年先后广州化学试剂二厂、广东省卫生防疫站、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94年6月至1999年3月任广州远锋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999年3月至2001年6月任广州南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广州恒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12月至2003年7月任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03年9月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3年9月至今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市住友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宏坤先生简历:

  李宏坤,男,44岁,硕士,高级工程师。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香港秘书公会公司秘书任职资格。1992年1月至1998年4月任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董事、副总裁;1998年4月至2001年6月任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03年7月至2003年9月任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9月至今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5年4月增选举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

  陈湘云先生简历:

  陈湘云,男,32岁,硕士,工程师。1995年7月至1998年8月任广州乙烯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助理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广东高科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部经理;2001年1月至2001年6月任职于广州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1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广东粤科风险投资集团项目投资部项目经理,并派驻珠海瓦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2年1月至今任职于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广州粤泰集团企业发展经营部高级项目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广州粤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吴绪清先生简历:

  吴绪清,男,38岁,武汉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毕业,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在读工商管理硕士。1990年至1994年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外汇交易员,国际结算科长;1993年至1996年任香港美达多财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柬埔寨金边金韶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至2002年任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信贷部经理;2002年至2003年任加拿大嘉盈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总裁;2003年至2004年任深圳市凯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12月17日至今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宋献中先生简历:

  宋献中,男,42岁,财务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12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财政学(财务管理)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1998年2月--7月为MMU(曼彻斯特城市大学)访问学者。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92年12月起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教授;1999年4月至2004年9月任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 2000年4月起任广州市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广东省会计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中青年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2004年9月任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02年至今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2年6月至今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戴逢先生简历:

  戴逢,男,63岁,工程师,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城市规划与建设系毕业。1986年10月至1998年6月任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局长、党委委员;1995年起任中山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兼职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学校董事,日本福冈市都市整备局技术顾问;1996年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荣誉理事,中国城市交通规划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规划局高级规划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理事长;1999年任中国城乡规划顾问委员会委员,并当选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998年6月至2003年6月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中共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广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2005年5月起任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非先生简历:

  李非,男,50岁,博士,博士生导师。1989年至1993年在南开大学和日本国立教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3年取得经济管理学博士学位。1997年至2000年6月,应日本国学术振兴会的邀请,赴日本做博士后研究。1998年4月至2000年6月为期两年,受聘为日本国立教大学兼职讲师。归国后,晋升为正教授。研究方向是战略管理和管理思想史。2000年底至2001年10月任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2001年至2002年曾任天津创越管理咨询公司顾问。2002年12月至今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导师,指导博士生的研究方向是管理学理论研究。2003年至今任广州金发科技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至今任深圳南山综合农贸批发市场顾问。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宋献中,作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宋献中

  2006年4月21日于广州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非 ,作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非

  2006年4月21日于广州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戴逢,作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戴逢

  2006年4月21日于广州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宋献中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6年4月25日于广州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非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6年4月25日于广州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戴逢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6年4月25日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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