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06-04-26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董事王殿福和董事施凤上委托董事孙光、董事贾哲和董事关野委托董事刘长青、董事陈宗法委托董事谢云、独立董事马海涛委托独立董事吴凤山、独立董事曲振涛委托独立董事张伟东出席五届六次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任书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君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利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2.4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4.1 本报告期转债持有人情况

  

  2.4.2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转股股数为3,183股,累计转股数为5,236,761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14元。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公司所属的电力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产业,主要从事电力生产、供热、电厂检修、电力技术咨询等业务,发电、供热和电表销售是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产业。截止到2006年3月31日,公司按权益比例拥有的发电装机容量为2,690MW,占黑龙江省的22.3%。

  报告期公司全资电厂共完成发电量280,966万kwh,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26%。上网电量为257,054 万kwh,比上年同期增加了0.95%。 机组利用小时为1,072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3小时。

  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4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5.22%。主营业务利润13,481万元,净利润3,153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1.80%和16.30%。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发电资产重组方案,我公司原控股股东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83,964,933股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无偿划转至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公司于2006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过户登记手续,详见本公司2006年4月14日公告。

  2 、为保证公司回购股份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社会股份(A股)的回购期限延长三个月,即回购期限为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9月21日。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详见本公司2006年3月25日公告。

  3、本公司转债担保人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的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财务信息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书辉

  200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100726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华电转债 编号:临2006-01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19人,代表股份51,135.03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39%,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141.87万股,占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2.64%,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孙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单位:万股

  

  二、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单位:万股

  

  三、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单位:万股

  

  四、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不含子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271.29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227.13万元,提取公益金613.5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971.46万元,2005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8,402.06万元。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发放现金红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2,649.85万股,按上述预案该部分股份需要派送红利4,505.99万元。由于公司存在可转债转股的情况,因此派发现金红利总股本基数以派发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单位:万股

  

  五、关于收购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在2005年4月29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对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五期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哈热五期”)投资的议案,该工程总投资268,889万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计53,778万元,详见2005年4月30日本公司公告。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哈热公司42.41%的股权连同哈热公司五期扩建工程42.41%的投资权一并转让给公司。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以经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哈热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值为基础,最终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21,198万元,加(或减)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购买日期间哈热公司净资产变动账面值,收购价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87%,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增值较大。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完成后,加上公司已拥有的哈热公司10.91%股权,公司将合计拥有哈热公司53.32%的股权及哈热五期53.32%的投资权。哈热公司的前身是哈尔滨热电厂,始建于1958年,2001年11月改制为有限公司。截止2005年年底,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12,722万元,净资产40,908万元,净利润为227万元。此项收购尚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由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此项收购构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此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单位:万股

  

  六、关于收购齐齐哈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通过受让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持有的齐齐哈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1%的股权,公司已拥有齐热公司的股权比例为81%。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以经国资委备案的齐热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值为基础,双方最终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1,962万元,加(或减)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购买日之间齐热公司净资产变动账面值,收购价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142%。

  鉴于拥有齐热公司9.5%股权的齐齐哈尔阳光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资本金至今尚未投入,根据其发展战略和资金状况已无意向齐热公司投入资本金,故愿意将其拥有的齐热公司9.5%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拥有齐热公司90.5%的股权。此项收购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和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由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此项收购构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此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单位:万股

  

  七、关于公司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程念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推荐任书辉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人选,简历如下:

  任书辉先生,1960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青海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此外,公司五届董事会原由14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提出如下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凌先生,1956年出生,法学博士,曾任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部外国人特别研究员,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亚洲法(东亚)研究中心主任。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人选举上述董事人选,获得选票均为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八、关于延长回购社会公众股份(A股)期限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回购股份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社会股份(A股)的回购期限延长三个月,即回购期限为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9月21日。此议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单位:万股

  

  本次会议由浩天律师事务所穆铁虎律师见证。经审查,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100726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华电转债 编号:临2006-01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4月25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8人,董事王殿福和董事施凤上委托董事孙光、董事贾哲和董事关野委托董事刘长青、董事陈宗法委托董事谢云、独立董事马海涛委托独立董事吴凤山、独立董事曲振涛委托独立董事张伟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公司董事长任书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一致选举任书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由任书辉、王殿福、孙光、陈宗法、董兆和等五名董事组成,任书辉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吴凤山(独立董事)、马海涛(独立董事)、施凤上等三名董事组成,吴凤山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张凌(独立董事)、孙光、张伟东(独立董事)等三名董事组成,张凌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伟东(独立董事)、贾哲、曲振涛(独立董事)等三名董事组成,张伟东为主任委员。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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