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将夺央企股权激励第一单
[□本报记者 何军] 2006-04-26 00:00

 

  □本报记者 何军

  

  记者昨晚从知情人士处获悉,G宝钢股权激励方案技术论证会昨日在上海召开,G宝钢将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对管理层实施激励,拟以回购方式解决激励股票的来源。

  据悉,论证会在很小的范围内举行,国资委的相关领导和业内专家,就G宝钢股权激励方案和操作细节进行了讨论。

  G宝钢将从以后年度净利润的增长额中提取一部分激励基金,从二级市场回购流通股作为激励股票的来源,以限制性股票方式对管理层实施中长期激励。对于具体的回购操作,可能是G宝钢出面直接回购,也可能委托信托公司或券商回购。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G宝钢是第二批股改试点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国资委已基本明确将其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颁布后,首家实施股权激励的央企上市公司。

  据了解,G宝钢推出股权激励方案一方面是自身具备了条件,而且国资委有意将其作为股权激励的试点;另一方面,很多基金公司也对G宝钢实施股权激励提出了要求,以谋求持股的低风险。

  知情人士表示,G宝钢股权激励遵循的是增量持股原则,即用新增加的部分划出一块(从净利润增长额中提取)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和回报,而不是在现有的存量基础上进行分配。

  对于激励幅度,该人士没有透露。不过4月初,国资委企业分配局有关人士曾告诉记者,境内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占总薪酬的收入以30%为限。设定这个标准主要是考虑到在起步阶段缺乏经验,加上很多激励的条件还不具备和不完善,所以激励水平不宜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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