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夏赔偿减负超亿元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04-26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几度陷入僵局的*ST广夏诉讼案如今坚冰初融。

  今日,*ST广夏公布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的协商结果。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截至4月12日,与*ST广夏非流通股股东达成调解协议、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发的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的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共计333人,诉讼请求金额合计达10314.01万元。

  其中,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28日以(2004)银民商初字第1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中小投资者诉讼案之一柏松华诉讼*ST广夏证券民事赔偿案,依据此次协商方案达成和解;另有一人撤诉,其诉讼请求金额26005.81元。而截至4月12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中小投资者诉*ST广夏证券民事赔偿案,仍有502名原告未与*ST广夏非流通股股东达成和解,其诉讼请求金额合计7117.67万元。

  *ST广夏公告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代表公司与中小股民诉讼原告达成前述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减少公司相应的或有负债10403.17万元。公司表示,考虑在对中小股民诉讼预计或有负债时,除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金额17434.28万元外,还考虑了公司有可能因中小股民诉讼而承担部分诉讼费的因素,因此,*ST广夏所预计的中小股民诉讼或有负债金额略高于诉讼请求金额,*ST广夏此次减少的或有负债也相应略高于减少的诉讼请求金额。

  *ST广夏表示,根据《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所列公式计算,每10股流通股份可获追送股份0.57176股。同时,依据《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ST广夏2005年12月31日流通股本28103.7412万股为基数,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银广夏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将获得每10股转增3股的股份,*ST广夏总股本将增加至58957.2604万股。

  截至4月12日与333名原告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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