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网诉讼案警示海外IPO
[□本报记者 陆琼琼] 2006-04-26 00:00

 

  以350万美元的代价了结持续近两年的集体诉讼案

  □本报记者 陆琼琼    

  

  中国最大的手机娱乐公司空中网(Nasdaq:Kong)一起持续近两年的集体诉讼案终于以350万美元的代价结束了。

  美国时间4月24日晚,空中网宣布,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法官施拉·沈德林于当地时间4月14日批准了空中网达成的集体诉讼解决协议。空中网称,将支付350万美元,以解决该诉讼案件所有针对空中网和其它被告的指控。拨备资金已于2005年第三季度完成,并已存放在第三方托管帐户。

  海外集体诉讼的缩影

  2004年7月,空中网作为第11家中国(内地)概念股登陆纳斯达克。但美国投资者认为,空中网上市时隐瞒了中国移动对包括其在内的中国22家全网SP作出的处罚决定,因此公司面临集体诉讼。

  空中网对此颇感委屈,声称一直按照美国证券法律行事,并且在2004年7月9日的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适当、必要的披露。尽管如此,该公司仍同意以此诉讼解决协议,来避免持续诉讼产生的费用、困扰及不确定性,但公司并不承认有任何过失、责任或者错误行为。

  实际上,海外集体诉讼似乎已演变为一场“中国概念股”的系统性危机。

  律师成最大受益者

  中华网、网易、中国人寿、中航油等中国概念股先后被美国律师告上法院,股价也受其影响而下跌。资料显示,一年多时间里,26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内地)公司有30%遭遇了集体诉讼。中国(内地)公司IPO的狂欢之后却难过诉讼关,律师成了最大受益者。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克军透露,在集体诉讼中,律师的代理费往往高达30%。

  根据郭克军介绍,从诉讼内容上看,律师事务所对中国公司的指控主要集中在“弄虚作假”。中国概念股往往在招股说明书中存在掩饰错误的情况,或者有重大疏忽,而且,中国(内地)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同时要面对两国的法律和规则。

  达不到监管要求不上市

  分析师指出,美国投资者对“中国概念股”的情绪很复杂,既认为中国(内地)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却又割舍不了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但实际上,只有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真实才是最终保障投资者利益的核心所在。

  国泰君安海外市场分析师戴涛则告诫说,越来越多的中国(内地)公司准备赴海外上市,但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如果达不到美国的监管要求就宁愿不上市。境外IPO难,要在境外生存与发展则是难上加难。 

  到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是许多人的财富梦想,但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内地)公司要真正国际化必须懂得对投资者负责。

  可以说,空中网是幸运的,这起投资诉讼并没有给公司带来太大的负面影响。

  目前,空中网的股价为2007年预期每股收益0.96美元的13倍,公司持有现金1.17亿美元,相当于每股3.27美元。不计入这部分现金,空中网的市盈率仅有9倍。

  截至记者发稿时,空中网收于13.77美元,上涨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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