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4-26 00:00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发[2006]38号)、《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证监发[2006]2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了重新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4月25日

  2、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何福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91,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57.1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5年实现净利润27,858,585.7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92,063.30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1,396,031.65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5,358,490.3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9,028,981.21元。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2005年度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2,000,0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27,028,981.2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份8,729,9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关联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调整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健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锡露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份91,3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源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新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函。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G涪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临2006—00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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