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3版)
法定代表人:侯松容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国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仁宗
9.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侯松容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国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仁宗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侯松容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国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仁宗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G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06-1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局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在深圳华侨城集团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萧灼基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叶梧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部分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侯松容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2006年一季度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会议决定2005年度不分红派息,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请示》。
会议同意公司2006年度从关联方上海华励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华力包装贸易有限公司和牡丹江华力包装有限公司采购彩电原材料分别约为57,172,500.00元人民币、36,660,000.0元人民币和7,276,500.00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兼任华侨城集团公司职务的翦迪岸先生回避表决。
五、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2006年度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将有所增长,资金状况有所改善,会议决定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06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后,余下的70%派发现金股息。具体分配方案待2006年度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局根据实际利润完成情况和需要做适当的调整。该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G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06-1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05年年度报告的
审核意见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在深圳华侨城集团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董亚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0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06-18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华励包装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励”):法人代表:杨大庆;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类瓦楞纸板、纸箱、纸盒和纸制品及塑料制品;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向阳村。
(2)深圳华力包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华力”):法人代表:郑凡;注册资本:港币4,000万元;主营业务:生产国际标准的瓦楞纸板及纸箱,印制商标;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部工业区。
(3)牡丹江华力包装有限公司(下称“牡丹江华力”):法人代表:杨大庆;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纸箱及其他包装制品;住所: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镇南山。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8.7%的股权(华侨城集团在股改中代垫的股份收回后,合计持有10.27%的股份),而华侨城集团公司通过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华励67.185%的股权。上海华励与本公司同受华侨城集团公司的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8.7%的股权(华侨城集团在股改中代垫的股份收回后,合计持有10.27%的股份),而华侨城集团公司通过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华力67.185%的股权。深圳华力与本公司同受华侨城集团公司的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8.7%的股权(华侨城集团在股改中代垫的股份收回后,合计持有10.27%的股份),而华侨城集团公司通过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牡丹江华力57.11%的股权。牡丹江华力与本公司同受华侨城集团公司的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三家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信誉度高,预计在2006年,三家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1)2006年度,本公司与上海华励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7,172,500.00元人民币。
(2)2006年度,本公司与深圳华力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6,660,000.00元人民币。
(3)2006年度,本公司与牡丹江华力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276,500.00元人民币。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是确切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他们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上述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持双方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长期、良好的合作也降低了彼此的磨合成本。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萧灼基先生、马黎光女士、叶梧先生事前审阅了有关此项关联交易的文件。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有关采购原材料等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06年1月1日,公司与上海华励签订《产品购销协议》,协议简要内容为:公司在2006年从上海华励采购纸箱等原材料,预计全年交易总额为57,172,500.00元人民币;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产品由公司验收合格后月结一个月支付六个月的银行存兑汇票;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2006年1月1日,公司与深圳华力签订《产品购销协议》,协议简要内容为:公司在2006年从深圳华力采购纸箱等原材料,预计全年交易总额为36,660,000.00元人民币;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产品由公司验收合格后月结一个月支付六个月的银行存兑汇票;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3、2006年1月1日,公司与牡丹江华力签订《产品购销协议》,协议简要内容为:公司在2006年从牡丹江华力采购纸箱等原材料,预计全年交易总额为7,276,500.00元人民币;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产品由公司验收合格后月结一个月支付六个月的银行存兑汇票;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与上海华励、深圳华力及牡丹江华力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