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06-04-27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丽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及贸易,现阶段房地产项目主要分布在上海、吴江、温州三地。本报告期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上海新湖明珠城”项目。该项目一期二标段自去年12月22日开始办理交付使用以来,在本报告期房屋交付较为集中,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948.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35%,主营业务收入中房产收入39472.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67%,贸易收入4399.68万元,而去年同期没有贸易收入。报告期公司净利润5290.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5.69%,分析公司净利润同比有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7.35%,(2)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27.18个百分点。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预售房款余额28929.53万元。

  公司目前正在开发的项目及进展情况:

  (1)上海新湖明珠城

  一期二标段1、6、7、8号楼绝大部分已交付使用,余留部分尚在办理交付之中;

  一期三标9、10号楼建筑面积共41000平方米,目前已经预售70%。13号楼0.6万平方米已经结构封顶,正在按计划申领预售许可证;11、12号楼共5.5万平方米完成地下车库压桩,开始进行基础围护。

  二期南块有5幢楼共计住宅面积约10万多平方米,正在按计划申领预售证,将在五一节后陆续上市发售,另4幢楼住宅面积约8.5万平方米还在结构建造之中。

  (2)温州瓯北罗马城,截止报告期末已办理产权754户,尚有42户未办理。

  (3)温州新湖房产储备项目“温州平阳新湖庄园”和“温州平阳昆仑广场”因拆迁等原因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没有取得重大进展,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性,对公司业绩的均衡性有一定影响。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计入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上海新湖明珠城一期二标段比前一报告期的一期一标段的毛利率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2006年上半年公司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有700%的增长。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的披露。

  主要原因:预测2006年半年度公司的房地产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比去年同期均有大幅度增长。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坚

  证券代码:600840         证券简称:新湖创业    编号:临2006-15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06年4月26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2、同意公司以绍兴市人民中路636号和绍兴市解放北路258号房产作抵押,向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

  3、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2006年上半年公司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有700%的增长,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6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主要原因:因上海新湖明珠城一期二标项目尚有部分住宅计入二季度收入,预测2006年半年度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收入及毛利率比去年同期均有大幅度增长。

  2005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691.70万元,每股收益0.050元。

  4、同意本公司参股的苏州新湖远洲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浙江远洲集团公司将其所持有的10%股权,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湖远洲置业有限公司43.33%的股权,本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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