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放行 中捷股权激励拔头筹
[□本报记者 何军] 2006-04-27 00:00

 

  □本报记者 何军

  

  经过40天的等待,中捷股份终于接到了证监会对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无异议的电话告知,成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颁布后,首家获得证监会认可的可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

  中捷股份今日同时披露修改后的期权激励方案、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董事补充意见等文件,还发出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审议期权激励方案。

  根据激励计划,中捷股份授予10名激励对象510 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五年内的可行权日,以6.59元的价格购买1股中捷股份股票的权利(中捷股份最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6.67元)。

  在中捷股份期权激励方案获批的同时,首家以定向增发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上市公司也浮出水面。

  G华侨城今日披露,公司以发行新股的方式,一次性向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7元(昨日收盘价13.49元),募集资金3.5亿,用于上海华侨城主体旅游综合项目的建设。

  根据激励计划,华侨城及其参控股下属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骨干可享受股权激励。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80万股,主要业务骨干不超过30万股。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2 年,为限制性股票禁售期。禁售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限制性股票禁售期满后的4 年为限售期。限售期内,若激励对象达到解锁条件,每年可以申请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解锁进行转让。

  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锁必须同时满足: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2005年经审计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为基准,净利润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2%;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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