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注意阅读。
1.3公司董事长郑向炜先生、总经理丁建萍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平捷先生、会计主管人员包晓红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Hangzhou Industrial &Commercial Trust & Investment Co.,Ltd.
2.1.2法定代表人:郑向炜
2.1.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11楼
2.1.4邮政编码:310003
2.1.5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hztrust.com
2.1.6电子信箱:hztrust@hztrust.com
2.1.7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锐
联系电话:0571-87213936
传真:0571-87213936
电子信箱:zhangrui@hztrust.com
2.1.8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金融时报》
2.1.9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11楼
2.1.10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11-13楼
2.1.11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2.2组织结构
图2.2
3、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3.1.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1
表3.1.1
3.1.2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主要股东情况
表3.1.2
3.2董事
表3.2(董事会成员)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3.5公司员工
报告期内,职工人数:45人
平均年龄:35岁
学历分布比率:
表3.5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积极拓展信托业务,提高信托理财能力,搭建以信托业务为中心的延伸投资架构与业务平台,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受益人获取最大利益,为公司股东提供良好的回报。
4.1.2经营方针
秉承“诚实、信用、谨慎”的经营方针,坚持“专业、精致、恒久”的经营理念,以强大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内控机制为依托,主流开发以组合投资管理为特征的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提供综合、灵活、创新的金融服务。
4.1.3战略规划
充分发挥和利用信托制度的优势,打造优秀的理财团队,为客户提供持续的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成对创新性边缘衍生产品进行大规模创造和复制的能力,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成为我国信托理财市场的领先者。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经营业务、品种
4.2.1.1公司业务主要分为信托业务和固有财产管理两大类
公司目前的信托业务主要包括:投资信托领域———专业购并金融服务与信托产品、以组合投资管理为主要特征的资产管理业务———金融市场边缘衍生产品与服务这两大核心业务。
4.2.1.2公司目前信托业务品种主要有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股权信托。按运用方式分有投资类信托、贷款类信托、管理类信托。
4.2.2资产组合与分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4.3市场分析
4.3.1有利因素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资产管理和专业理财市场需求不断扩张,信托业的潜在市场巨大;信托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信托业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法律环境不断改善;公司建立了良好的管理团队和规范、严密的运作机制,业务创新能力较强,信托产品复制能力趋于成熟;公司运作规范,市场形象良好。
4.3.2不利因素
社会对信托行业的认知度及信托的普及程度尚不高;信托的制度环境有待完善,信托业发展必需的部分配套的相关法规尚未出台;宽松、公平的金融理财市场竞争环境有待营造;目前信托业私募的形态与公募式的监管要求之间存在内在的矛盾;部分信托公司出现的问题对信托业的信誉产生不利影响。
4.4内部控制概况
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建立了权责明确、合理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完善了岗位职责、授权体系、风险管理和预警为基础的内控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已渗透到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岗位,基本形成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内控机制,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任何决策的操作均有案可查,体现了较好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在控制金融风险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稽核部独立于制度的建设部门、制度的执行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并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对内控制度适时地作出评价。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检查中的问题进行后续稽核,并向银监会、总经理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不定期报告。
4.5风险管理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及内控制度,并不断完善、加强项目后期管理以防范和控制风险。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报告期内所有信托计划(项目)均安全运行,信托财产的兑付(分配)均能做到及时、准确。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各种风险。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公司谨慎选择交易对手、加强项目管理和风险预警以防范信用风险;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特征的研究,适时调整策略以放防范市场风险;严格执行并不断补充和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以防范操作风险;认真研究国家政策, 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机构,以防范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5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现金流量表。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公司对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的原始投资成本为38,491,490.42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1.3%,年末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账面金额为45,618,725.63元。本年度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会计报表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出具了浙天会审[2006]第742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披露,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下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大额客户资金跨户存取、在不同资金账户之间内转操作,及部分资金账户中的国债被用于异账户回购,如无法证明已获取了客户的有效授权,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由此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因该公司存在异账户回购,已决定从2006年4月1日起暂停其部分业务。另外,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部分证券营业部存在对外拆入资金或证券用以向客户融资融券或居间安排客户之间的融资融券及委托理财,如资金或证券融入方无法偿还,可能存在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基于上述原因及现有资料,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会计报表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对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此,本公司根据期末余额计提25%的投资风险准备计11,404,684.41元。
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除上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其他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5.1.3利润和利润分配表
注:本公司比较式合并报表因时间关系本次未披露,预计将于2006年5月底前制作并经审计后披露于《金融时报》,敬请客户及相关利益人谅解。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法定代表人: 郑向炜 财务负责人: 平捷 复核人:陈俏敏 制表人:吴庆元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法定代表人: 郑向炜 财务负责人: 平捷 复核人:陈俏敏 制表人:吴庆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6.1.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公司上一期报告期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除损失类资产外按1%计提呆账准备,对损失类资产按100%计提呆账准备。本报告期根据财金[2005]49号《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风险资产进行五级分类后,按损失的程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其中,正常类资产计提比例为0,关注类资产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资产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资产计提比例为50%-80%,损失类资产计提比例为100%。
6.2或有事项说明
6.2.1本年度,本公司向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发放贷款计25050万元,同时以附回购条件的形式将此信贷资产转让给浙商银行等几家银行,之后,又将上述信贷资产转让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及对应信贷资产全部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其他信托项下。按相关合同约定,本公司必须回购上述转让银行的信贷资产。
6.2.2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2005年1月,本公司将所持的浙江国都置业有限公司17%的股权(原出资850万元)平价转让给上海杭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4月,上海杭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了这部分股权,转让价2210万元,实现转让收益1360万元。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资产风险分类的结果披露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资产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应分别披露。
表6.4.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表6.4.1.5
6.4.1.6代理业务(委托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6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数量、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收益率。
表6.4.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数量、合计金额。
表6.4.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4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无。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汇总额、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3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4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4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固有业务: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版)及其补充规定。
信托业务:本公司执行《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2005年版)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1、本年度实现利润6558万元,应缴所得税1997万元,净利润4561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134万元,可供分配利润为7695万元。
2、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456万元。
3、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228万元。
4、按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28万元。
5、按风险资产余额的1%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462万元。
6、分配普通股股利1920万元
7、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459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本公司本年度申请税前列支逾期贷款损失金额1,251,582.94元尚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复。
2.详见本报告8.4。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报告期内,因国有企业改制需要,经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批准,公司原股东杭州工联实业总公司、杭州市丝绸控股(集团)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416.24万股和406.78万股股权转让给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后,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增至823.02万股,占比2.5719375%,位居第五。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3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公司投资的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因其下属营业部存在大量客户资金跨户存取、在不同资金账户之间内转操作,及部分资金账户中的国债用于异账户回购,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从2006年4月1日起,暂停其部分业务,由于上述事件尚未定性、定损,因此该笔长期投资对本公司的利润影响尚存不确定性。据此,公司对该笔长期投资年末余额计提25%的投资风险准备计1140.47万元。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2005年,公司接到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浙江银监局于2004年4月21日—24日、5月17日—24日对公司投资股市、债市及敏感行业风险状况、信托业务内部管理情况和资产五级分类情况的现场检查情况,以及2004年6月17日—28日银监会派出检查组对公司自营业务、信托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的现场检查情况,指出公司信托业务存在单个资金信托计划的合同份数变相突破200份和最低金额的限制及帐户管理的问题,对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处罚。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针对浙江省银监局浙银监(2005)3号现埸检查意见书中提出的监管意见,我公司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根据《现场检查意见书》中提到的问题逐一进行对照、分析,并严格按照监管意见与要求,加强对信托资金运用的监控,持续充分信息披露,重点加强单一资金信托业务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工作;制定并实施信托财产交易制度及定价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行为。公司还通过全面梳理业务流程,重新修订、增补各项制度,整合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调整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通过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项目风险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控;调整资产管理部职能等,建立符合法规的、相互制衡的组织机构,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严格做到前中后台分离。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或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