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2006-04-27 00:00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06年5月8日至2006年6月8日

  重要提示

  1、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72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禁止购买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5、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工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华福证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等机构。

  7、本基金自2006 年5月8日至2006年6月8日(周六、周日本公司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银行网点照常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8、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手续。开户和认购的具体程序请见本发售公告正文。

  9、工商银行的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5,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0元;除工商银行以外的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机构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10、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网点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即本公司)的登记确认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06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本基金代销机构网站(详见本公告正文)。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城市外,各代销机构可能随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4、对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及直销专线电话(020-85586603),垂询认购事宜。

  15、本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广发优选”,基金代码:270006)。

  (二)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三)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六)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七)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57号广东红盾大厦14层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直销专线电话:020-85586601

  传真:020-85586639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8层

  电话:010-68083077

  传真:010-68083351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17层

  电话:021-68828545

  传真:021-68690214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在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除西藏)的20000多个理财网点接受办理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募集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88或拨打各城市分支机构咨询电话。

  (2)广发银行

  广发银行在以下29个城市为投资人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北京、上海、大连、郑州、沈阳、大庆、南京、无锡、杭州、宁波、温州、武汉、昆明、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梅州、惠州、东莞、韶关、清远、中山、佛山、江门、肇庆、湛江、茂名、河源。

  投资人可拨打广发银行以上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了解详情;

  (3)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在以下64个城市的135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咨询电话:020-87555888-875、89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广发华福证券

  广发华福证券在以下11个地区的1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福建厦门、福建福州、福建永安、福建泉州、福建福清、福建南平、福建宁德、福建莆田、福建龙岩、福建漳州。

  客户服务电话: 0591-87383333或拨打各地区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23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咨询电话:021-6841912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申银万国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咨询电话:021-54033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金元证券

  金元证券在以下11个省、市、自治区12个主要城市的1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

  咨询电话:0755-8302569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长城证券

  长城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自治区20个主要城市的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沈阳、大连、深圳、广州、海口、南昌、上海、南京、苏州、杭州、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昆明、重庆、西安、南宁、成都。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银河证券

  银河证券在以下64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

  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长春、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城等。

  咨询电话:(0431)96688-99 0431-5096733

  (12)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在以下8个城市的37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成都、长沙、抚顺、杭州。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在以下31个城市4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2368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的26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珠海、福州、成都、绵阳、西安、武汉、哈尔滨、大连、天津、烟台、杭州、萧山、南京、义乌、长春、长沙。

  客户服务电话: 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6)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64个主要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咨询电话: 400-8888-108(免长途费)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7)联合证券

  联合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3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上海、济南、北京、海口、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仪征、杭州、合肥、牡丹江、成都、长沙、南昌、十堰。

  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8)平安证券

  平安证券在以下15个城市的22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重庆、广州、天津、大连、成都、武汉、青岛、珠海、海口、乌鲁木齐。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0755-8244013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9)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在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0)中银国际证券

  中银国际证券在以下16个城市的1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武汉、海南、南京、重庆、杭州、深圳、牡丹江、沈阳、大连、哈尔滨、成都、北京、天津、郑州、广州。

  咨询电话:021-686048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1)山西证券

  山西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的2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太原、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宁波。

  咨询电话:0351-8686868。

  (22)湘财证券

  湘财证券在以下21个主要城市 31家营业部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长沙、岳阳、成都、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济南、天津、合肥。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3)东海证券

  东海证券在北京、上海、深圳和常州的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010-86525005(北京)、021-62196752(上海)、0755-83154530(深圳)、0519-6634000(常州)。

  (24)东吴证券

  东吴证券在以下7个城市的1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苏州、北京、上海、杭州、福州、东莞、沈阳。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06年5月8日至2006年6月8日,期间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募集期满,若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本基金将宣布基金合同生效,但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期限;若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 亿元且认购户数不少于200 户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4.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不作它用。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形成的利息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5.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与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 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 认购费率

  投资人可选择在认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认购费用。投资人选择在认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认购费用,投资人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认购费用。

  投资人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递减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时,按持有时间采用递减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直接发售和代理发售时发生的开支,包括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人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1.2%=12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120=9,880元

  认购份额=(9,880+5)/1.00=9,885 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85份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 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可得到10,005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交纳后端认购费用。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在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机构网点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非限额发售,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在代销网点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工商银行的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纪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工商银行、广发证券等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认购费)人民币以上的投资人,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直销机构认购。个人投资者在T+2日(T日为申请日)可以通过原办理网点提供的服务方式查询或打印认购申请确认单。

  (一)直销机构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提供下列资料:

  ①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若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须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③指定的个人同名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借记卡等)原件及复印件;

  ④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和认购申请表。

  注:其中③中所提供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借记卡等)账户将作为投资人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人在任一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完全一致。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6020001298383838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人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② 已经开户的注明交易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2006年6月8日16:30前到账;

  ③ 投资人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④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④ 如系代理认购的,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人。

  (2)若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人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06年6月8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投资人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账户划出。

  (二)工商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00 ~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到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下同);

  (2)填妥《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和《基金业务申请书》。

  3、投资人可于T+2 日以后通过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2)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3)填妥《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5、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工商银行已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工商银行申/认购“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2)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工商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人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下转B10版)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