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006-04-27 00:00

 

  (上接B9版)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8)名称: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郑辉

  联系人:金春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025695

  公司网址:www.jyzq.cn

  (9)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

  公司网址:www.cc168.com.cn

  (10)名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郭京华

  电话: 010-66568587

  传真: 010-66568532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名称: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联系人:高新宇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0431-96688-99;0431-50967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431-5680032

  公司网址:www.nesc.cn

  (12)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盛云

  电话: 021-62476600-3019

  传真: 021-62474651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3)名称: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楼

  法定代表人: 王明权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2368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14)名称: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 林建闽

  电话: 0755-82130833-2181

  传真: 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 800-810-8868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

  (15)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

  电话: 021-53594566

  传真: 021-53858549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6)名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联系人:权唐

  电话: 010-65186758

  传真: 010-65182261

  咨询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7)名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联系人:范雪玲

  电话: 0755-82492000

  传真: 0755-82492062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55

  公司网址:www.lhzq.com

  (18)名称: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 杨秀丽

  联系人: 苗永华

  电话: 0755-82440136

  传真: 0755-82433794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公司网址:www.pa18.com

  (19)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电话: 0755-82943511

  传真: 0755-82943237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0)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区银城中路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人:张静、金坚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4866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21)名称: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联系人:刘文康

  电话:0351-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客户服务热线:0351-8686868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22)名称: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联系人:陈伟

  电话:021-68634818-8631

  传真:021-68865938

  客户服务热线:021-68865020

  公司网址:www.xcsc.com www.eestart.com

  (23)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法定代表人:顾森贤

  联系人:龙涛

  电话:021-50588876

  传真:021-50586660-8880

  客户服务电话:010-86525005(北京)、021-62196752(上海)、0755-83154530(深圳)、0519-6634000(常州)。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4)名称: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 0512-65581136

  传真: 0512-65588021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北路19号农行商业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马庆泉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广东57号红盾大厦14楼、15楼

  电话:020-85586128

  传真:020-85586830

  联系人:李尔华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9楼

  负责人:刁金梅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 020-38799335

  经办律师:程秉 章小炎

  联系人:刁金梅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东门南路2006号宝丰大厦5楼

  法人代表:饶永

  电话:0755-8220 3222

  传真:0755-8223 7549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克晶 侯立勋

  联系人:杨克晶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06年4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72号文核准募集。

  一、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三、募集方式与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方式为代销与直销。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四、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五、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销售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向社会公开募集。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城市(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之发售公告。

  六、基金的面值、认购价格和认购费用

  1、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人民币1.00元

  3、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 × 认购费率

  投资人缴纳认购费用时,按单次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人可选择在认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认购费用。投资人选择在认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认购费用,投资人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认购费用。

  投资人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递减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时,按持有时间采用递减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直接发售和代理发售时发生的开支,包括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4、认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人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1.2%=12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120=9,880元

  认购份额=(9,880+5)/1.00=9,885 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85份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 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可得到10,005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交纳后端认购费用。

  七、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本基金的认购时间安排、认购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1) 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 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确认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认购确认

  销售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4、认购限制

  (1)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申请的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2)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认购金额为1,000元;每一基金投资人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50,000元,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基金纪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5、超比例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最高认购限制。

  八、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发生的利息收入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计算。该利息收入在认购期结束时在代扣利息税后计入投资人的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九、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项帐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内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后,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按销售机构约定的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1、直销机构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北路19号农行商业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马庆泉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57号广东红盾大厦14楼、1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85586639

  联系人:李静丹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田耕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6914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名称: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联系人:江璐

  电话:020-38323704

  传真:020-87311780

  公司网址:http://ebank.gdb.com.cn

  (3)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贸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5

  客户服务热线: 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www.gf.com.cn

  (4)名称: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王比

  联系人:吴晓立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热线:0591-8738333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5)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 021-68419974

  传真: 021-68419867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6)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联系人 :王序微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址:www.sw2000.com.cn

  (7)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62580818-213

  传真: 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8)名称: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郑辉

  联系人:金春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025695

  公司网址:www.jyzq.cn

  (9)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

  公司网址:www.cc168.com.cn

  (10)名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郭京华

  电话: 010-66568587

  传真: 010-66568532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名称: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联系人:高新宇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0431-96688-99;0431-50967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431-5680032

  公司网址:www.nesc.cn

  (12)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下转B11版)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