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长潘得国,潘得国董事长因公外出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卫正义副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潘得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岗,会计机构负责人贾良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我国焦炭行业持续疲软、焦炭销售价格下降、原辅材料涨价,公司生产经营遇到了一定压力。对此,公司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加大科学管理力度,不断降低可控成本,实现了公司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842.33万元,主营业务利润4890.51万元,净利润71.67万元,由于焦炭销售均价较上年度降幅较大,公司盈利空间缩小,导致报告期的利润水平较上年同期下降。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2006年1-3月金额 占利润总 前一报告期 占利润总 本期比前一报告期
额(%) 额(%) 增减(%)
主营业务利润 48,905,144.47 4,571.58 349,501,096.46 378.96 4,192.62
其他业务利润 661,731.48 61.85 3,201,464.98 3.47 58.38
期间费用 55,017,401.40 5,142.94 264,974,134.49 287.31 4,855.63
投资收益 -191,950.34 -17.94 15,480,988.73 16.79 -34.73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支净额6,712,240.46 627.45 -10,982,962.35 -11.91 639.36
利润总额 1,069,764.67 100.00 92,226,453.33 100.00 0.00
变动原因:主营业务利润比上一报告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主导产品焦炭销售价格下降,主营业务利润相对减少.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3.82%,较上一报告期的18.08%减少了4.26%,主要原因为公司主导产品焦炭销售价格较上年度下降,利润相对减少。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06-012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4月26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潘得国董事长因公外出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卫正义副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卫正义副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对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展期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00年10月16日为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7500万元,2006年4月,该公司偿还了到期借款1000万元,剩余6500万元将于2006年10月15日前陆续到期,经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协商,本公司为其即将到期的65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展期担保,期限3年,自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
截至2006年4月26日,本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