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06-04-27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曹江林,财务负责人蔡慧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源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人民币元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治理完善、运作规范、业绩优良”的目标和本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第一季度生产经营继续保持稳定、高效运行。由于签订的全年订单中一季度约定发货数量低于季度平均量,同时重油、天然气等燃料动力价格持续上涨,因此报告期利润较上年同期利润减少。

  本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5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6%;实现主营业务利润9,9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71%;实现净利润2,0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47%。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元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变动原因说明:

  1、主营业务利润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上升,主要是报告期内较前一报告期利润总额下降幅度大于主营业务利润下降幅度所致;

  2、期间费用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上升,主要是报告期内因借款增加而导致的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目前,本公司为北京西令胶密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令公司”)担保的1,795万元贷款,由于西令公司到期未能偿还,北京市农业银行石景山支行将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西令公司股东北京成巨业幕墙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反担保人”)及反担保人股东广州白云胶粘厂(现名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均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西令公司用全部实物资产向公司作抵押。预计该项诉讼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2006年第一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江林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6-005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4月26日以传真(包括直接送达)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和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同意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申请的交通银行九江分行营业部2500万元贷款、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八里湖支行1.3亿元贷款和中国工商银行九江分行1.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同意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申请的中国农业银行锦城支行5000万元贷款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2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同意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申请的中国建设银行桐乡支行1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截止200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6,085.987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4,000万元。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有公司22.26%股份的股东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此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06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6-006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06年4月18日收到持有公司22.26%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石集团)《关于巨石集团为巨石九江、巨石成都和巨石攀登贷款提供担保的提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巨石集团)与德国P-D集团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巨石集团拟为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申请的中国建设银行桐乡支行1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此外,巨石集团拟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申请的交通银行九江分行营业部2500万元贷款、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八里湖支行1.3亿元贷款和中国工商银行九江分行1.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拟为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申请的中国农业银行锦城支行5000万元贷款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2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振石集团作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将上述巨石集团拟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06年5月18日召开的中国玻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6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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