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1.4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李再春先生、总经理李刚先生及财务总监杨红樱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总股本报告期末为117,587,226股,上年同期为78,391,484股。
注2: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2.2.2 财务报表
2.2.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3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再春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樱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2006年1-3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方向未发生变化。本报告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72.7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215.75万元,净利润544.2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76.34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9.28%、4.37%、16.85%、23.86%。本报告期业绩比去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投向亚美公司、西安翔宇公司取得收益。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适用 √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主营业务利润所占利润总额比例比前一报告期增加31.09个百分点一是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占全年比例最小而使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占全年比例最小;二是由于本期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比前一报告期增加。而本期期间费用所占利润总额比例比前一报告期增加44.0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2005年度大量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结算收入增大抵减了当期期间费用总额,随着募集资金投入使用额的增大,本期利息收入减少。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通过网上交流以及设置投资者咨询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联系。公司根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行规范。2006年4月17日下午15 :00-17 :00 公司董事长李再春先生、财务总监杨红樱女士、董事会秘书郑德华先生、独立董事刘亚芸女士和公司保荐代表人王廷富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互动平台上(http://irm.p5w.net)与投资者就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进行了网上交流。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06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未来一年中,公司预计需向银行进行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借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2006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公司200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公司、四川海特航空检测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及单一子公司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所有控股子公司2006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
3、2006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4、2006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飞通用航空公司等共同成立西安新宇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750万元(包括航空维修技术设备和资金,现金比例不低于30%)与中飞通用航空公司和远方航空技术开发总公司共同对“西安新宇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重组。本次拟进行的增资重组完成后,新宇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不变,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万元,股东股份比例变更为海特高新占50%,中飞公司占45%,远方公司公司占5%。新宇公司主要从事民用航空器维修;飞机地面配套设施研制与维修;航空工程及航空技术研究。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7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8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再春
2006年4月25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0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