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4、公司负责人卢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艺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玲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姜东溟
注册资本:111,8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12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项目投资、开发、管理、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等
(2)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姓名:高扬瑜
国籍:中国
最近五年内职务: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新沃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64%股份;新沃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系香港新亚(中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新亚(中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高扬瑜。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本届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确定的公司近三年发展规划,不断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公司的治理整顿、盘活公司的存量资源。同时,为配合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根据前一年度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加强了资产整合和主业经营。
资产整合方面,继续突显主业,实现公司新的战略布局,通过剥离、出售、承包等多种形式,一方面处置经营状况不佳或无经济效益、无前景的公司(项目),从而减少公司的包袱;另一方面处置了部分与战略布局不符的潜力企业(项目),从而夯实了基础,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在进行资产整合的背景下,公司也不断增强符合主业方向的新利润增长点。公司控股的四川盛裕种业有限公司和四川蜀龙种业有限公司分别拥有多个自主知识产权的杂交水稻(蜀稻一号、二号等)、杂交玉米(蜀龙一号、二号等)、小麦等品种,市场覆盖全国20多个省区,并在东南亚地区有良好的市场基础。报告期内,四川盛裕种业公司在原有的越南市场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边贸市场,并成功进入了缅甸的种子市场。这一成功举措,也为公司在种子行业的发展拓展了更广大的空间,为公司来年开拓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另外,公司辖下的天香畜牧养殖场在继续加强生产管理的基础上,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发展,经过几年来的畜牧业环保治理问题研究,初步完成了多项针对能源环保治理系统工程,为畜牧场的生态可持续发展打开前景。同时,作为国家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报告期末保持了生猪活体的稳定增长,除食品系统外单位储备量排名全国第三位,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储备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还着重加强了公司在房地产业方面的投资力度,辖下的北京景枫立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天香园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开发了占地1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万平方米的“总部商务花园”。该楼盘毗邻交通便捷的西南四环,雄居北京总部经济区西部,与总部基地仅一路之隔。并特别邀请总部基地项目规划设计单位“AA国际”提纲规划设计,将建成110余栋多功能、复合式独栋总部楼。此一项目,为公司在房地产投资方面再开一亮点,为未来几来内公司的利润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经过报告期的治理整顿,我司虽在以上方面有了显著发展,但应该看到由于前几年的盲目扩张,导致对外担保居高不下,在目前宏观紧缩背景下,对我司进一步发展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也使经营中的风险徒然增加。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天香集团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账面余额51,072.5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901.06万元,净额46,171.44万元。
对于上述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如下:我们所获得的审计证据不足以判断大额债权的可收回性以及其所提取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恰当,我们难以对大额资金往来事项的性质、内容、实际债务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专业判断。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存在的较大额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该债权是否能全部收回确实存在一定风险,我们所做的坏账准备金额是否能抵销上述风险存在不确定性。
对此,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尽快成立专门的清欠小组加大应收款项的追讨力度,包括采用必要的司法手段,以求把可能存在的损失降到最低。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277,561,748.2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7,439,043.11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122,714.17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将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 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 2,074.06万元人民币 , 余额 2,693.78万元人民币 。
报告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方案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往来的借方余额为2693.78万元。经协商,拟通过以现金抵偿方式,解决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问题。清欠方案经2006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能确保2006年9月底前彻底解决本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
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清欠方案是否能确保公司在2006年底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是□否□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沟通后,公司计划在2006年10月底前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7.7.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说明
1、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诉本公司借款2000万元合同纠纷案,公司于2005年6月15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65号起诉书。该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6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004年4月28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借款2000万元,因借款期限届满,公司未归还上述借款,保证人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香园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亦未承担保证责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遂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5年8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65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人民币1500万元并支付2005年6月21日起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借款利息、逾期还款罚息;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香园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本案件受理费110010元,其他诉讼费1450元,保全费100520元均由本公司负担。
2005年11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沪一中执字第1083号执行通知,限令公司在2005年11月29日之前履行确定的义务,即:归还人民币14950000元(2005年9月28日,本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本金50000元。)及诉讼费110010元,保全费100520元,执行费16950元,其他诉讼费1450元及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逾期仍不履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由公司承担强制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
2006年4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沪一中执字第1083号民事裁定书:本案三被执行人因涉案众多,其名下的财产被法院另案查封,现暂无财产可供本案执行,且申请执行人也未提供三被执行人其他财产供本案执行,故本案无继续执行的条件,依法裁定(2005)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65号民事判决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2、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诉本公司借款2000万元合同纠纷案,公司于2005年6月15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66号起诉书。该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6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004年4月28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借款2000万元,并由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自2004年4月28日至2005年4月27日。2005年4月21日,又追加了北京天香园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借款期限届满,公司未归还上述借款,保证人亦未承担保证责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遂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5年8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66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2005年6月21日起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的逾期还款罚息;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香园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本案件受理费110010元,财产保全费100520元均由本公司负担。
2005年11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沪一中执字第1082号执行通知,限令公司在2005年11月29日之前履行确定的义务,即:归还人民币20000000元及诉讼费110010元,保全费100520元,执行费22000元,以及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逾期仍不履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由公司承担强制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
3、2004年7月6日,上海数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浦江支行开立1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还,本公司作为上述借款担保人被诉。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现已归还674万元,尚有826万元未归还。
4、2004年10月15日,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淮海支行900万元借款到期未还,本公司作为上述借款担保人被诉。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现已归还479万元,尚有421万元未归还。
5、兴业银行三明支行诉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合同纠纷案,本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2005年8月30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三民初字第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银行存款15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同价值的财产。但是最后实际执行时,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了对福建三农的上述相关冻结或查封或扣押,未对本公司进行相关资产的冻结或查封或扣押。该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6、2005年7月,本公司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列东支行关于1720万贷款本金未归还的纠纷诉状,公司作为连带责任方受到起诉。该案件最终判决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尚欠本金172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2005年6月,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起诉书。2004年8月11日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3000万元,并由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自2004年8月11日起至2005年8月10日。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公司欠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未还涉讼对履行还款义务已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由,依约要求提前收回上述借款并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2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6)沪一中执字第168号执行通知,限令公司在2006年2月23日之前履行确定的义务,即:归还人民币31076017.5元及执行费33076元,以及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逾期仍不履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由公司承担强制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截至报告日仍未实际执行。
§8 监事会报告
1、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已就有关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并在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进行披露。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就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是真实的、客观的、合理的。公司监事会将履行监督职责,督促董事会在以后工作中对相关事项进行妥善处理。并支持董事会加大清欠力度,使公司尽早走出困境。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孟翠香、林 峰审计,并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闽都所(2006)审一字第035号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香集团)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05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天香集团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除下段所述事项外,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天香集团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账面余额51,072.5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901.06万元,净额46,171.44万元;我们所获得的审计证据不足以判断大额债权的可收回性以及其所提取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恰当,我们难以对大额资金往来事项的性质、内容、实际债务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专业判断。
我们认为,除上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天香集团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天香集团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翠香 、林 峰
福州市六一中路102号
2006年4月25日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 卢少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董艺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陈玲莉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5年1-12月
编制单位: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 卢少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董艺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陈玲莉
现金流量表
2005年1-12月
编制单位: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 卢少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董艺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陈玲莉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本年度合并的子公司共有7家,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家,减少4家,分别为:⑴ 四川蜀龙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天香实业有限公司拥有其70%股权,因此本期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⑵北京景枫立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其94%股权,因此本期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⑶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其50%股权,由于没有实际控制权并且该公司已停业,本期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⑷福建天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其50%股权,由于董事变动,没有实际控制权,本期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⑸四川中农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其61.6%股权,由于该公司非持续经营所有者权益为负数,本期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⑹北京天香胜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其80%股权,由于该公司非持续经营所有者权益为负数,本期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公司负责人:卢少辉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5 股票简称:天香集团 公告编号:2006-临014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6年4月25日下午3:00在公司(福州)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薛仕成授权委托董事总经理卢少辉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
四、审议通过投资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关村股份有限公司1.5亿股,其中7500万股尚在北京天香园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未办理股权过户的变更登记。2006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公告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对中关村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进行托管及行政清理。同意子公司深圳华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该项投资155,375,000.00元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94,681,641.00元,计提后净值60,693,359.00元。
2、公司对子公司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公司2005年已无实质控制权,且2005年1月该公司已停业,无法持续经营,预计无法收回投资。同意对该公司投资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3,681,652.61元。
3、子公司福州天香康乐乳品有限公司已停业清算,预计无法收回投资。同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天香康乐乳品有限公司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346,713.19元。
4、厦门象屿华健发展有限公司2005年关闭停业,同意我司对该公司的其他应收款11,047,036.26元按60%提减值6,628,221.76元,计提后净值4,418,814.50元。
五、审议通过预计负债的议案。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为互保单位福建三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9020万元中6920万元已逾期,由于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归还借款,部分贷款事项已涉及诉讼,同时福建三农股份有限公司为华通天香提供的借款担保9800万元也因逾期未归还借款并在2006年3月和4月涉及诉讼,其中4800万元互保在同一银行发生,公司也就豁免担保责任事宜跟相关银行协商,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情况,就公司为福建三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9020万元中扣除4800万元的部分,按90%计提预计负债,本期确认预计负债金额为3798万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277,561,748.28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7,439,034.11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122,714.17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通过聘任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6年会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年度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董事津贴每人每年2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3万元(税前)。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清欠方案。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往来的借方余额为2693.78万元。经协商,拟通过以现金抵偿方式,解决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问题,以确保2006年9月底前彻底解决本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
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6年5月31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福州市杨桥路中闽华通大厦B幢9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续聘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告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05年度董事津贴和监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迁址议案。
(8)审议关于增选普学杰为董事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2006年5月22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5、 出席会议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凭上海证券交易所帐户卡、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和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5月29日---5月30日(公休日除外)。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应将代理委托书于2006年5月30日前送达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址: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7楼
联系电话:021---63372666,0591---87616387
联系传真:021---63372100,0591---87557949
邮政编码:200002,350001
联系人:陈继扬
(4)其他事项:本次会议期限半天,与会者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225 股票简称:天香集团 公告编号:2006-临01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3名,监事薛芸、林文琰委托高扬敏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高扬敏召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对董事会有关专项说明的意见。
四、审议通过2005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通过2006年监事津贴的议案。
经监事会研究决定:监事津贴每人每年1.5万元(税前)。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香集团 公告编号:2006-临016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福建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7,756.17万元,本公司已连续两年(2004年、2005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本公司股票自2006年4月28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股票简称由“天香集团”变为“*ST天香”,股票代码不变,仍为“600225”;公司股票日涨跌幅由10%变为5%;
二、本公司董事会将会认真面对公司面临的问题,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努力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争取在2006年度扭亏为盈,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本公司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后,如未能在2006年扭亏为盈,有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公司股票于2006年4月27 日停牌一天。
五、本公司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受广大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为电话:0591-87616387、传真:0591-87557949和电子邮件:txjt@sina.com.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6日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