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白忻平,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季刚先生代行表决权;
高长有,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钟莉蓉女士代行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任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刚,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冀兵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公司继续强化内部的有效控制,细化成本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4,135,555.4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22%;实现净利润 35,085,631.5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6.71%。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10万吨有机硅单体装置的建设;正确运用世贸规则,有机硅反倾销终裁结果出台,为有机硅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报告期内,由于受化工市场波动的影响,苯酚丙酮市场价格有所下滑;而双酚A受国外进口产品倾销的影响,产品价格仍然维持在较低水平,因此产品的盈利水平受到较大的影响。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 年1 月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5 年第123 号公告,作出终裁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3%至22%),实施期限自2006 年1 月16 日起5 年。进口经营者原依初裁决定向海关所提供的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 年1 月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建明
2006年4月25日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