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4版)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方案
□适用√不适用
清欠方案是否能确保公司在2006年底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是□否√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2006 年2 月底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7.7.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说明
2006 年1 月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5 年第123 号公告,作出终裁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3%至22%),实施期限自2006 年1 月16 日起5 年。进口经营者原依初裁决定向海关所提供的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 年1 月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张克东、李漪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5年1-12月
编制单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
2005年1-12月
编制单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为防范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风险,经董事会批准,本年度本公司将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了调整: 账龄1年以内计提比例 由0.5%调整为 5% ;账龄1-2年以内计提比例 由 5%调整为10%;账龄2-3年以内计提比例 由 10%调整为30%;账龄3年以上计提比例 由 30%调整为100% 。
9.4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1) 对涉及未分配利润的调整事项为: 调整在建工程及其他应收款中的挂账款项,其中,调减期初在建工程28,860,804.25元,调减期初其他应收款4,282,116.67元,同时,相应调减2005年、2004年之期初未分配利润33,142,920.92元。 ,
(2) 对不涉及未分配利润而只是涉及2005年期初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整事项为: a. 冲回2004年年末抵销的关联往来,重新调整2005年会计报表期初数,调整后,调增其他应收款205,119,735.59 元,调增其他应付款186,722,396.60 元、调增预收帐款17,295,712.98 元、调增应付帐款1,101,626.01 元。 b. 调增本公司之分公司无锡树脂厂2005年期初预付帐款99,684,557.11元,同时调减固定资产48,684,430.41元、调减存货51,000,126.70元。 c. 调增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2005年期初其他应收款51,171,251.87元,调减固定资产51,171,251.87元。 d. 调减本公司之分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2005年期初其他应付款140,000,000.00元,调增其短期借款140,000,000.00元。 e. 调减本公司之分公司江西星火化工厂2005年期初其他应付款24,000,000.00元,调增其短期借款24,000,000.00元。 f. 调增本公司之分公司无锡树脂厂2005年期初短期借款56,150,000.00 元,同时,调增该分公司期初预付帐款56,150,000.00 元。 ,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1) 本公司200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单位发生变化,列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增加了2家,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本公司投资设立兰州蓝星树脂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持股比例65.00%,本期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本公司投资设立蓝星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合并持股比例60.00%,本期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2) 本公司对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原为69.18%,本期对其进行了增资,增资后公司对其的持股比例为100.00%。
董事长:任建明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