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30股。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28日。
●复牌日:2006年5月9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5月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汾酒”,股票代码“600809”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汾酒”、“本公司”或“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4月17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对价安排
山西汾酒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东履行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份中的募集法人股股东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3股,全体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东承诺事项
非流通股股东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法定承诺。
(二)、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30股。
(三)、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和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8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5月9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5月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汾酒”,股票代码“600809”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八、其他事项
1、咨询办法:
办公地址:山西省汾阳市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32205
联系电话:0358—7220255 0358—7320601
联系传真:0358—7220394
联系人:田元宏
电子信箱:tyh@fenjiu.com.cn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 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06-01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