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 2006-04-27 00:00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曾于2006年1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海南海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化纤)81%股权的公告。此次出售股权公司将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所显示的净资产196,279,424.00元为基准且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以股权拍卖的方式进行。

  目前,上述拍卖已经完成,公司与竞拍获得股权的绍兴九洲化纤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以8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了所持有的海虹化纤81%股权,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已于2006年4月25日签署。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此次收购公司所持有的海虹化纤81%股权的为绍兴九洲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化纤),该公司是2003年3月经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住所为绍兴生态产业园,公司法人代表为田雷,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DTY丝、FDY丝纺织服装开发、生产、销售。

  九洲化纤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九洲化纤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关于付款

  此次股权转让款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首付款4000万元将于2006年6月30日前划到公司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将于2006年12月31日前划到公司指定账户。

  2、关于股权变更

  公司将于收到首付款10日内备好所有与工商变更相关的一切材料及手续,协助九洲化纤做好工商变更登记。

  3、关于违约责任

  如九洲化纤未按双方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公司支付股权款,则每迟付一日,九洲化纤应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同时,如双方已经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本公司有权收回已经转让给九洲化纤的股权。

  如本公司未按双方合同约定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九洲化纤有权放弃股权收购,公司将已收取的九洲化纤的款项全部退还九洲化纤,同时向该公司支付10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关于定价情况

  由于此次出售股权系经拍卖公司拍卖,因此从程序上保证了转让的公开、公平和价格的透明合理。

  三、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出售资产价格为8000万元人民币,较该笔股权在海虹化纤净资产所占比例产生了一定亏损。截止2005年底,海虹化纤净资产为196,279,424.00元,81%股权所占净资产额为158,986,333.44元,与拍卖价格相比亏损额为78,986,33.44元。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06-25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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