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1版) 现金流量表
2005年1-12月
编制单位: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顾雏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路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路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董事长:魏洁(代)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亚星 公告编号:2006-008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暨召开
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14日发出书面通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8名,董事长顾雏军、董事姜源、晏果如等三人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不能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魏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5年度公司总裁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0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200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115,961,473.80元(母公司), 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公益金。未分配利润-310,823,465.12元(母公司)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予以弥补。
4.审议通过《200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案》。
(1)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挪用公司资金6300万元,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未能收回,根据目前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状况,计提特别坏帐准备23,15万元。
(2)公司2005年竞标并且中标北京八方达公司客运车245台,按照中标协议我公司须回购其已用客车195台,根据回购车的车况和二手车的市场行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19,134.08元。
(3)根据公司存货状况,按照存货中的呆滞物资可变现具体情况,经逐项分析计提原材料减值准备 6,701,844.34元,其中底盘厂 3,246,654.55元;计提在制品减值准备1,596,403.66元;计提产成品减值准备 9,836,251.89元;计18,134,499.89元。
(4)根据公司对应收帐款具体状况的分析,计提应收帐款特别坏帐准备13,681,224.26元。
以上四项合计61,884,858.23元。该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平山基地办公楼拆迁损失509万元的议案》
2002年3月因扬天公路拓宽改造工程需要我公司下属特种车辆厂的办公楼及其附属建筑物被拆除,该办公楼及其附属建筑物的帐面净值为7,203,258.91元,当时公司获得补偿2,211,671.00元,发生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4,991,587.91元及其附带损失98,412.09元,合计损失5,090,000.00元,经公司与扬州市有关方面交涉同意给予公司另行补偿5,090,000.00元,故公司财务将该款项做其他应收款处理,但经公司多次追索,时至今日已达4年之久尚未能追回,该款项已经无法追索,故予以全额核销以上5,090,000.00元款项(该事项的处置权在董事会职权范围以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8.审议通过《调整公司董、监事薪酬的预案》。
董事长:在公司扭亏为盈前1元/月,全年12元。
副董事长:2000元/月,全年24000元。
董事:1500元/月,全年18000元。
独立董事:4167元/月,全年50000元。
监事会主席:1000元/月。全年12000元。
监事:600元/月,全年7200元(内部职工监事不予发放)。
另,在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期间,对其不予发放薪酬。
9、审议通过《关于清理大股东占用资金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05年8月30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于2006年1月24日下达民事判决书(2006)扬民二初字第0002号,判决如下:“被告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亚星公司人民币计6300万元及利息(从2005年4月25日至本判决所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以本金6300万元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同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30日,对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的115272500股股权予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一年。
鉴于顾雏军因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公司难以直接向顾雏军追述上述款项,公司将采取包括通过司法程序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追索上述款项。
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的预案》。
鉴于公司已经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第14.1.4条规定,公司将与具有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资格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协议。约定由公司聘请该代办机构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同时,将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签定协议,约定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委托登记结算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1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第1季度报告 》。
12.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2.1.会议时间:2006年6月26日上午9:00。
12.2.会议地点:公司销售公司四楼会议室。
12.3.会议审议事项:
12.3.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12.3.2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2.3.3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3.4审议调整公司董、监事薪酬的预案;
12.3.5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案。
12.3.6审议关于聘请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的预案。
12.4. 出席会议人员:
12.4.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2.4.2截止2006年6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12.5、登记办法: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8号;邮 编:225009
联系人:陈劲松
电 话:0514-7850400 传 真:0514-7852329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亚星 公告编号:2006-09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郭旭平先生主持,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5年度公司总裁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0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200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通过《200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7、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第1季度报告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亚星 公告编号:2006-10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除本公司董事长顾雏军、董事姜源(又名姜宝军)、晏果如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自2003年至2004年已经连续二年亏损,且将于2006年4月28日披露2005年度报告,2005年度公司亏损额为111761699.19元,至此公司已经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自2006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05年度报告起,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