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6-04-28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王政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陆却非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总监胡少波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币种: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2006年公司迎来了重组的机遇,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正式入主,给公司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为了使公司房地产开发专业优势的不断增强,企业品牌的不断提升,管理能级的不断提高,公司增设了发展计划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主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按照年度计划正常进行,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同比有所增长,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938,381.49 元,实现净利润18,655,838.59元,同比增长26.3%。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因:

  1、主营业务利润: 同去年同期相比经营性房产项目毛利率提高10.47%。

  2、其它业务利润: 子公司其他收益的业务收入增加。

  3、利润总额: 主营业务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2005年12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上海新华闻协议受让上海市黄浦区国资委持有的新黄浦置业国有股10,200万股(占新黄浦置业总股本的18.18%),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6年2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136号)批准同意。

  2006年3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出具的“证监公司字[2006]42号”《关于同意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公告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的批复》。

  以上事项详见2005年12月12日、2006年2月24日、2006年4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0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二、公司于2006年3月27日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并于4月5日刊登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直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换取所有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可获得3股股份的对价,即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共计51,045,652股股份的对价总额。新华闻承诺:新华闻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将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黄浦区国资委承诺:黄浦区国资委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将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另外,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新黄浦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于2006年4月24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股改方案。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政

  2006年4月28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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