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06-04-28 00:00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常小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晓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该等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二零零六年第一季度,本公司继续深化发展模式转型,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各项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发展。

  一、主营业务收入

  二零零六年第一季度,本公司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99.4亿元(以下财务数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比上年同期增长8.3%。

  GSM移动通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4%,平均每月每用户通话分钟数(MOU)为218.9分钟,平均每户每月收入(ARPU)为49.4元。CDMA移动通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1.1%,平均每月每用户通话分钟数(MOU)为264.1分钟,平均每户每月收入(ARPU)为68.5元。长途、数据和互联网业务收入为6.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0%。

  二、主营业务成本及费用

  二零零六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成本106.5亿元,其中折旧及摊销53.0亿元;营业费用47.8亿元;管理费用16.6亿元,其中坏账准备得到有效控制,坏账率由上年同期的2.1%下降至1.7%;财务费用3.4亿元。

  三、盈利情况

  二零零六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税前利润18.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1%,其中GSM移动通信业务税前利润为17.5亿元,CDMA移动通信业务实现税前利润1.1亿元;长途、数据和互联网业务税前利润为0.8亿元。

  二零零六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8%,第一季度每股盈利达到0.039元。

  二零零六年第一季度EBITDA(附注)为7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EBITDA率为38.4%。

  (附注:EBITDA反映了在扣除利息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损失、营业外收支、所得税、折旧及摊销和少数股东损益前的期间盈利。)

  四、发展展望

  二零零六年,本公司将坚持理性务实、灵活创新、积极有效的发展原则,推动各项业务有效快速发展。通过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经营执行力,不断提高本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说明: (1)上述资料分产品信息所列各项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本公司各项产品从外界顾客取得的收入减去公司内部产品间的收入与支出净额后的金额。

  (2)上述资料分产品信息所列各项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上述资料中的关联交易收入以扣除其相应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净值列示,主要包括本公司与联通集团的网间结算收入和支出的净额和电路出租收入。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的子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已于2006年1月如期偿还完毕其于2005年7月发行的期限为180日的10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另外,于2006年3月,联通运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又贴现发行了2006年第一期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为365日,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97元。

  (2)根据2005年3月24日本公司与联通集团、联通新时空新签订的《CDMA网络容量租赁协议》中有关租赁费支付标准,2006年1-3月份,本集团支付CDMA网络租赁费20.1 亿元。

  (3)联通红筹公司的部分员工于2006年一季度行使股票期权3,02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0.10元),使联通BVI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的持股比例由2005年12月31日的77.34%下降至2006年3月31日的77.32%。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常小兵

  200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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