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06-04-28 00:00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呈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季度业绩。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集团二零零六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2本公司董事长徐正宁先生、董事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肖维箴先生及资产财务部主任徐秀云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及未经审计)

  2.2.1 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2 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代理不同客户持有。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文中涉及之财务数据(如适用)均节录自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之未经审计二零零六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本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聚酯切片和涤纶纤维业务,并生产聚酯主要原料精对苯二甲酸(“PTA”)。

  二零零六年第一季度,国际原油价格继续高位振荡运行,对二甲苯价格持续高位,而境内聚酯主要原料PTA和乙二醇的价格由于聚酯开工率下降的影响波动下降,聚酯产品价格跟随有所下降;同时由于境内聚酯产能供大于求和下游纺织品需求增长放缓,聚酯产品的盈利空间进一步趋窄,聚酯业经营环境更加严峻。

  本报告期内,面对更加严峻的经营形势,本集团继续深化改革调整,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努力开拓经营,狠抓降本减费,充分发挥差别化和专用料产品的效益贡献,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实现稳步推进。

  二零零六年第一季度,本集团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聚酯产品产量和销量继续保持增长。共生产聚酯产品535,130吨,较上年同期的521,096吨增长2.7%,聚酯聚合产能利用率为90.9%。由于PTAⅠ线大修,本集团共生产PTA234,257吨,较上年同期的249,311吨减少6.0%。本集团在聚酯产品产量增长的情况下,强化市场营销的力度,共销售聚酯产品403,023吨,较上年同期的367,142吨增长9.8%。共出口聚酯产品20,211吨,较上年同期的14,641吨增长38.0%。扣除自用量等因素,产销率为95.5%。本集团共生产聚酯专用料186,406吨,专用料比率为75.1%,同比减少2.3个百分点;生产差别化纤维109,366吨,差别化率达64.9%,同比提高8.1个百分点。

  生产量

  

  销售量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聚酯产品加权平均价格(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9,031元/吨,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10,186元/吨下降了11.3%,及较去年全年的人民币9,544元/吨下降了5.4%。而本集团当期外购主要原料的加权平均价格与去年同期及去年全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2.7%和2.7%。

  经营成果

  本报告期内,虽然本集团大力提高产销量、挖掘潜力、降本减费,但由于聚酯产品加权平均价格(不含增值税)较去年同期下降11.3%,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3.3%,为人民币3,700,449千元。同时由于本集团主营业务成本仅比去年同期减少1.1%,致使本集团主营业务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51.9%,为人民币80,281千元;净亏损为人民币33,111千元,而去年同期净利润为人民币2,867千元。

  

  3.1.1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第一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3.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未股权分置改革(“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就其属下上市子公司(包

  括本公司)的股改进行通盘研究,目前尚无具体计划。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承董事会命

  徐正宁

  董事长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南京

  证券简称:仪征化纤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06-007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二○○五年股东年会通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兹通告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六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二○○五年度股东年会(“股东年会”),藉以处理下列事项:

  1、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监事报告。

  4、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五年度经审核财务报告及核数师报告书。

  5、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二○○六年度境内及境外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7、(1)独立股东审议通过本公司二○○六年度按照《产品供应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案。

  (2)独立股东审议通过本公司二○○六年度按照《财务服务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案。

  上述报告及决议案已于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经本公司公告,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址http://www.sse.com.cn上阅览。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公司法定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

  附注:

  一、根据本公司章程,在二○○六年五月十六日办公时间结束时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之人士,均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及于会上投票。本公司将于二○○六年五月十七日至二○○六年六月十六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以决定有权出席股东年会之股东名单。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之股东,如欲出席此次股东年会, 须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二○○六年五月十六日下午四时前交回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183号合和中心19楼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二、有权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应当于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送达本公司法定地址。惟上述书面回执不影响依附注一有权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出席会议及投票之权利。

  三、针对第7项议程,本公司关联股东将不会参与表决。

  四、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股东帐户卡(如适用)。

  五、凡有权出席此次股东年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为其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委托人为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士作为代表出席股东年会并投票。

  六、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七、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书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最迟须在年会召开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法定地址方为有效。

  八、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赞成或反对。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九、预期股东年会需时半天,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回 执

  致: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我们(注一)_________地址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 贵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         股(股东帐号             )/H股        股(注二)之注册持有人,兹通告 贵公司本人/我们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贵公司于二○○六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在江苏省仪征市 贵公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举行之股东年会。

  签署_________________

  日期:二○○六年    月    日

  附注:

  一、请以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将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填上,并请删去不适用者。

  三、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或以前送达本公司。本公司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此回执可亲身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或图文传真方式交回。图文传真号码为86-514-3235880,邮政编码为211900。

  股东年会适用之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本委任表格代表的股份数目(注二)                            

  本人/我们(注一)                    ,地址为                     ,持有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共 股(股东帐号         )/H股共        股(注二),现委任(注三)大会主席,或______________地址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人/我们之股东代理人,出席于二○○六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举行之股东年会及其一切续会,并按下列指示以本人/我们之名义代表本人/我们就该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我们之股东代理人自行酌情投票。

  

  签署(注五)_______________

  日期:二○○六年_____月_____日

  附注:

  一、请以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填上阁下持有之登记股数,并请删去不适用者。如未有填上股数,则以阁下在股东名册内所登记之全部股数为准。

  三、如欲委任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股东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所拟委任股东代理人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股东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四、注意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股东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阁下之股东代理人有权就上述以外任何正式于股东年会上提呈之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五、本委托书必须由阁下或阁下以书面正式委任之授权人亲笔签署,如委任人为法人,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以书面正式委任之授权人签署。

  六、本投票代理委托书(如由阁下之授权人签署,则连同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最迟须于股东年会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法定地址,方为有效。

  七、本投票代理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加签认可。

  八、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年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法定代表签署之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签发日期。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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