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刘伟,因公出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树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霞,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虹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824,247.90 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6.94%;主营业务利润 -2,219,818.84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14.19%;利润总额1,100,346.04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8.02 %;净利润 2,090,362.54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0.92%。利润指标同比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管理费用降低所至.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的担保金额为30632万元,公司对长春吉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4,900万元,公司对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公司继续为上述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的担保事项发生.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森
200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