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4-28 00:00

 

  证券代码:600864    股票简称:岁宝热电     编号:临2006-019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06年4月27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2人,代表股份总数911910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6%,其中流通股东28人,代表股份70645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7%。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议案的表决,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恒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其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80816889股)。扣除关联股东80816889股表决权后,其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3741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9%,其中流通股股份为7064534股,非流通股股份为3309640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继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有关事宜。《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见公司于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同意票:1037417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

  1、非流通股股东同意330964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流通股股东同意7064534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崔丽晶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64         股票简称:岁宝热电    编号:临2006-020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27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4月25日—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邢继军先生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47人,代表股份102370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4%。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443人,代表股份18243728股,占公司流通股份总数的40.2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6%。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417人,代表股份1112737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4.5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5%;参加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26人,代表股份711635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5.6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权分置的保荐机构代表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公司于4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五、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了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崔丽晶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二)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