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徐勇
6、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86,203,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4.72%。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08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收购陕西华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广信联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86,203,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8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31,435,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8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21.98%的股份,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丽萍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06-01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