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凌克、财务总监王培洲、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韦传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因公司于2005年5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比较基数不同,本报告期股本为6.66亿股,上年同期股本为3.7亿股。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密切关注各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继续加强对各地市场的预测能力;继续实施跨地域发展战略,逐步形成全国战略布局;加快除位于部分热点地区以外项目的开发速度。报告期内,通过股权受让,公司获取了西安市紫荆花园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为拓宽融资渠道,报告期内,公司签署了与中国建设银行战略合作的协议,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2006-2010年战略规划,新的五年战略规划更加关注股东的回报和效率;力争通过投资效率和开发效率的提升,提升资产周转率;以及通过战略合作加大杠杆功能等方式,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0亿元,净利润0.63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13%和16.06%。房地产业务结算收入6.10亿元,结算面积12.48万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59%和44.95%。主要结算项目为东莞金地格林小城、上海金地格林世界和武汉金地格林小城。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房地产业务毛利率为31.98%,与2005年度房地产业务毛利率38.04%相比,降低了6.06个百分点,降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结算项目结构变化所致。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克
2006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06-01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06年4月16日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4月26日上午11时开始在公司总部召开。公司董事共十五人,实际到会董事九人,授权出席董事六人,其中陈志升董事委托凌克董事长出席并表决;赵汉忠董事、Bill Huang董事委托张华纲董事出席并表决;麦建光独立董事委托孙聚义独立董事出席并表决;黄晶生独立董事、陈劲独立董事委托于韶光独立董事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凌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表决,以十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1、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2、 关于转让金地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金地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90%股份;东莞市金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占10%股份。2006年3月31日武汉公司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82,992,986.03元。董事会同意将武汉公司的25%的股权按帐面净资产价格转让给公司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辉煌商务有限公司,即由辉煌商务有限公司以美元259万元(折合人民币20,748,246.51元)受让本公司所持有的武汉公司25%的股份。
转让后,武汉公司的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为:本公司,持有65%;辉煌商务有限公司,持有25%;东莞市金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因辉煌商务有限公司出资超过25%,按照国内有关法规规定,武汉公司的企业注册性质将由内资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有限公司。
3、 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各子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为以下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深圳市金地住宅开发有限公司 单笔金额不超过6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广州市东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笔金额不超过6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北京金地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金地(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金地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上海深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宁波金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西安金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辉煌商务有限公司 单笔金额不超过0.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关于向深圳市金地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因房地产开发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向深圳市金地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深圳市金地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本公司占60%的股权比例,深圳市俊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占40%的股权比例。董事会同意将其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4050万元,由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其中,本公司增资630万元,增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