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编号:2006-015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税前红利0.06元,每股派发税后红利0.054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0日
●除 息 日:2006年5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5月16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二、分配方案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9349.4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计17,609,65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0,820,675.74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为0.054元,对于法人股股东和流通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为0.06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0日
2、除 息 日:2006年5月11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5月16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5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非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有关咨询办法
电话:0574-87341480
传真:0574-87279527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52 股票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06-016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
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过与流通股股东的充分沟通,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集团”)提议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5月8日复牌。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和现场会议召开日不变。
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情况
自2006 年4月24日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华”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以来,维科精华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走访机构投资者、热线电话、网上路演、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在总结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调整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为:
原方案对价水平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2.5股股份,合计2,774.375万股”。
现方案对价水平调整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3股股份,合计3,329.25万股”。
公司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集团”)原只承诺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现除了法定承诺之外,又做出特别承诺:
“维科集团特别承诺:现持有的维科精华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禁售期满后的24个月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不低于4.5元(当维科精华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若维科集团违反限价减持承诺出售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维科集团同意登记结算公司将出售股份所得资金划入维科精华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独立意见
调整后的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反映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的结果,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权利和意愿的尊重,因而更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推进。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调整方案的内容更为合理并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补充保荐意见
针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聘请的保荐机构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维科精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符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方案的调整吸纳了广大流通股股东的意见,体现了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本次方案的调整并不改变保荐机构前次发表的保荐意见书的结论”。
四、补充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针对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发表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经调整之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革方案的调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调整后之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除尚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及宁波维科精华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予以审议、批准,上述方案已取得有关各方的必要的授权。”
综上,维科精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是在广泛听取流通股股东建议与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不涉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原则和基本假设的变化,对价测算依据和过程也无实质性的影响,《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摘要中涉及对价水平及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的地方作了相应修订,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修订后的维科精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尚须提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附件:
1、维科精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维科精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3、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科精华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保荐意见书;
4、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关于维科精华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维科精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
(上接B123版)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孙志诚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晓明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志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06-09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06年5月29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6年5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8号,高速神州酒店。
(三)召集人: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于2006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段小昌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杨彬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关于续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06年5月24日至25日。
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登记手续的股东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8号,高速神州酒店2楼232房间。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2、法人: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8号,高速神州酒店2楼232房间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710048
3、联系电话及传真:(029)83239354
4、联系人:孙一娟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由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三、表决指示如下:
1、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2、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3、关于累计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的情况说明;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4、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5、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6、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7、关于选举段小昌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8、关于选举杨彬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9、关于续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__ 股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06-11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三)在公司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七人,董事曹军念、赫连明利因公请假未出席会议,监事徐鸣喆、骆书杰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孙志诚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规范公司委托存贷款业务核算和管理的议案;
鉴于委托存贷款不属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的定义范围,自2005年1月1日起实行的《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中没有委托业务的核算规定。建议将公司的委托存贷款业务转入表外核算,并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银监会《关于加快信托投资公司原有业务清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为信托业务或代理业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05年年度报告(包括董事会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
独立董事何雁明对本报告投弃权票。由于年报中一些具体事项根据其意见做了相应修改,其无法在短时间内详细核实。
3、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二OO五年度净利润为-14,715,884.91元,未分配利润为-113,279,981.74元。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最后分配方案以股东大会通过的方案为准。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06年度经营计划;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提名薛季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提名杜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提名何熙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提名庞国灵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提名侯文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提名杨丽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提名陈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续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续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召开二OO五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3、4、7、8、9、10、11、12、13、14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审核无意义后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薛季民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薛季民,男,汉族,陕西岐山人,196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在职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简历如下:
1984年7月至1989年2月,在陕西省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处工作,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1989年3月至2000年8月,在陕西省审计厅农林水审计处工作,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4年11月起任副处长;
2000年8月至2001年5月,任陕西省审计厅经贸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
2001年5月至2006年元月,任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05年6月起兼任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06年2月至今,任陕国投总经理。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杜磊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杜磊,男,汉族,陕西米脂人,195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简历如下:
1975年10月至1977年12月,在陕西省长安县插队;
1977年12月至1979年9月,在西安钟表元件厂工作;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上学;
1983年7月至1989年3月,在陕西省计划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工作,1988年8月任副处长;
1989年3月至1997年4月,任陕西省投资公司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
1997年4月至1999年9月,任陕西省西北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任陕西省西北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陕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筹委会副主任、总经理;
2002年10月至2006年2月,任陕西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6年2月至今,任陕国投常务副总经理。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熙平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何熙平,女,满族,湖南常德人,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简历如下:
1983年3月至1992年12月,在西安航空电气公司工作;
1992年12月至1996年4月,在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陕西省鸿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计财行政部工作,任副经理、经理;
1996年4月至2002年1月,在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部工作,任副主任、经理;
2002年1月至2002年7月,任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托管部经理;
2002年7月至2005年5月,任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研究发展部)经理;
2005年5月至2006年2月,任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投资发展处处长;
2006年2月至今,任陕国投副总经理。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庞国灵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庞国灵,男,汉族,河南人,195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简历如下:
1973年1月参加工作;
1987年4月至1998年5月,在陕西省纺织器材厂工作,任副科长、科长、总会计师;
1998年5月至今,在陕西华圣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部经理、审计部主任。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侯文忠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侯文忠,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简历如下:
1970年11月至1987年12月,在部队服役;
1987年12月至1993年1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西安市北大街办事处主任;
1993年1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西安分公司总经理;
2000年1月至2003年7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总经理;
2003年7月至今,任中国人保控股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总经理。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丽荣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杨丽荣,女,汉族,河北人,1963 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副教授。简历如下:
1986年7月至2000年3月,陕西财经学院任教,讲师、副教授;
2000年3月至今,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金融系任教,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0年9月至今,兼任陕西金融会计学会会员;2003年8月至今,兼任陕西证券学会会员。
研究方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比较研究、现代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现代公司金融与融资研究。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宇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陈宇,男,汉族,陕西乾县人,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简历如下:
1980年至1990年,在陕西省综合勘察设计院工作,任科长;
1990年至1997年,在陕西省建设厅工作,任行业主管会计,1996年起任审计处副处长;
1998年至1999年,在中国投资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工作,任信贷主管;
1999年至2003年,在中国光大银行工作,任西安分行资产保全部负责人,2000年起任新城支行行长,2002年起任西安分行营业部总经理;
2003年至今,在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兼陕西分公司总经理,2004年起任常务副总经理。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宇、杨丽荣为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宇、杨丽荣,作为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宇、杨丽荣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06-12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三)在公司如期召开。监事徐鸣喆主持了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侯文忠因公请假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规范公司委托存贷款业务核算和管理的议案》的决议;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05年年度报告》(包括监事会报告);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段小昌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彬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的决议。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决议第3、4、6、7、8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段小昌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段小昌,男,汉族,陕西户县人,195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简历如下:
1976年2月至1977年2月,在陕西省户县磷肥厂工作;
1977年2月至1981年5月,在陕西省委办公厅行政处工作;
1981年5月至1993年5月,陕西省委办公厅秘书;
1993年5月至1995年8月,任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1995年8月至1999年4月,任陕西省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9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陕西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4年12月至2006年3月,任陕西省政府稽察特派员;
2006年3月至今,任陕西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彬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杨彬,男,汉族,陕西蒲城人,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博士;高级会计师。简历如下:
1986年至2002年,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财务处工作,任会计、副主任、副处长、处长;
2002年至今,任陕西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