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 2006-04-28 00:00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06-0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了:

  一、《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06年5月29日上午9:00在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丽珠集团2005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二、《关于2006年第二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文)”的要求,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2006年第二次修订,具体内容见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06-1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06年5月29日上午9:00

  3.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②截止2006年5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⑴《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⑵《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⑶《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⑷《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⑸《关于聘请2006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⑹《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的议案》、⑺《关于2006年两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中前五项议案的有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06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香港《The Standard》(英文)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6-01)和《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6-02)。第七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丽珠集团公司章程(2006年5月)》,修订内容包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拟修订的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拟修订的内容。第六项议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 目的及用途: 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 发行价格: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一般在同期央行票据利率上浮一定幅度基础上,参考企业的评级标准,由公司和承销机构商定。但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远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是一种低成本融资方式。

  ? 发行规模: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公司2005年末净资产为12.04亿元,因此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

  ? 主承销商:公司根据综合融资成本最低的原则,拟选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组成承销团。

  ? 发行时间:2006年内。

  ? 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

  ? 批准或授权: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后发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3.特别强调事项:《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的议案》、《关于2006年两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5月26-29日(上午8:30-11:50,下午1:30-5:2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①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和持股凭证。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和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洪 露、王曙光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九楼

  邮政编码:519020

  电    话:(0756)8135888

  传    真:(0756)8891070

  2.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28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包括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全权委托表决权(委托人若不全权委托,需另文说明):

  a.是         b.否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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