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耀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永庆,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门店基础管理工作,以销售为中心,不断加强商品、采购、生鲜及租赁业务管理,并取得良好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18亿元,实现净利润4434.46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17和39.13%。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开业,其会计报表纳入公司汇总报表范围。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耀东
200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G综超 编号:2006-006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5,354,358股,占总股本26.02%)于2006年4月1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按照新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相应修改本公司章程(包括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27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40,358,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人,代表股份128,14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2,213,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耀东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0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三)审议通过《200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200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发A股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增发A股条件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发具体方案:
(1)《关于公司申请增发A股的议案》
A、发行股票的种类
B、每股面值
C、发行数量
D、发行对象
E、定价方式
F、发行方式
G、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2)《关于本次申请增发A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增发A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本次申请增发A股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由增发后全体股东享有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增发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九)审议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包括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静芳为本次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