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等)
[] 2006-04-28 00:00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ST仪表    

  公告编号:2006-026

  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于2006年4月17日公告了《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4月26日公告了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为:

  “(一)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对价的一部分,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数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4股。

  (二)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本117,0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作为对价的另一部分。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际可获得3.90股,折合为单纯送股方式,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865股。对价执行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由于以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临时股东大会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

  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6年5月15日)起停牌,如果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如果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上市流通日复牌。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06年5月22日下午2:00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5月22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18日至2006年5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每个股票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18日9:30至2006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1日

  3、会议召开地点:宁夏吴忠市朝阳街67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06年5月12日和2006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二次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的事项为: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暨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鉴于以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暨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除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暨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详见公司本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谨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1、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将通过电话沟通、走访机构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同时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2、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953-3929060、3929059

  联系人:李军,刘伟盛,杨建峰

  传真:0953-3929057

  电子信箱:tombeyond@163.com

  公司网站:http://www.wzyb.com.cn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地址:宁夏吴忠市朝阳街67号

  邮编:751100

  电话:0953-3929060

  传真:0953-3929057

  联系人:李军

  3、登记时间:

  2006年5月12日—5月21日每日的8:30—11:30、13:30—17:00,以及2006年5月22日的8:30—15:00。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身份认证及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二。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5月1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5月12日至5月21日期间工作日的每日8:30—11:30、13:3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n上的《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八、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注:本表复印有效)

  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1. 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附件二:

  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5月18日至2006年5月22日每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862;投票简称:仪表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认证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6年5月18日9:30至2006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查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汇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以于投票当日下午6 :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ST仪表    

  公告编号:2006-027

  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忠仪表”或“公司”)董事会接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负责办理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暨吴忠仪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报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申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公司董事会,仅对公司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暨吴忠仪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报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吴忠仪表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股本结构

  截止目前,吴忠仪表股本结构如下:

  1、尚未流通股份                     101,340,000股

  2、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     117,000,000股

  3、股份总数                             218,340,000股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n上的《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系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有关交易所等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作为征集人,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股东征集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

  五、征集方案

  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特发出本投票权征集报告。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5月1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5月12日至5月21日期间工作日的每日8:30—11:30、13:3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但所有的复印件均需股东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征集报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征集报告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宁夏吴忠市朝阳街67号

  收件人:李军

  邮政编码:751100

  电话:0953-3929060

  传真:0953-3929057

  未在本征集报告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5、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征集人吴忠仪表董事会审核并确认。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交征集人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权。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①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② 股东已按本报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③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④ 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行使。

  (2)其他

  ① 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②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③ 股东将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④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六、备查文件

  载有公司董事会盖章的投票委托征集报告正本。

  七、签署

  董事会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报告书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公司/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6年5月22日在宁夏吴忠市朝阳街67号召开的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200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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