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
一、发行人简况: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上海久事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SHANGHAI JIUSHI CORPORATION
(二)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8号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惠民
(四)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管蔚、王洪刚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8号
联系电话:021-63308888
联系传真:021-63302990
(五)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
(六)债券简介:
1、债券名称:2003年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债券
2、证券简称:03沪轨道
3、证券代码:120301
4、债券期限:15年
5、债券总额:人民币40亿元
6、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4.51%
7、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8、债券信用等级:AAA级
9、债券发行首日:2003 年2 月19日
10、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03年9月4日
11、债券担保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12、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联合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概况与业务回顾:
上海久事公司成立于 1987年12 月,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综合性投资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为上海市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筹措国内外资金,安排地方建设财力资金,通过股权投资等形式,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业、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投资。
2005年,公司继续发挥政府性投资主体职能,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浦东铁路一期、集装箱中心站等重大项目投资建设稳步推进,同时积极开展“十一五”期间重大项目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贯彻市政府部署,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好公交企业的加盟和工作交接;继续以体制改革为抓手,推进国资经营体制转换,建立完善了内部机构体系、投资决策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不断优化资产结构,优化集团化管理,增强企业活力。
公司各项业务进展顺利,随着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国有权益的划入,资产规模逐步壮大,盈利能力稳步提高。公司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82亿元,比上年增长2.74倍,主营业务利润9.23亿元,比上年增长2.24倍。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达到1181.85亿元,合并净资产为517.28亿元。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四、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从公司合并报表来看,公司总资产比上年增长了25.36%,净资产增长了47.92%,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了2.74倍,资产规模逐步壮大,资产负债比率合理,盈利能力稳步提升。综合来看,公司具备了较强的短期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
五、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的情况:
公司于2003年2月19日发行2003年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债券,即03沪轨道债券,于2003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代码120301。公司于2005年2月19日足额按时兑付利息1.804亿元,于2006年2月19日足额按时兑付利息1.804亿元。
六、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信长会师报字(2006)第22281号
上海久事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久事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2005年度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吕秋萍 王英
2006年4月26日
(二)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1.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及其补充规定。
2.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4. 记账基础:权责发生制;计价原则:历史成本。
5.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取得的计价方法
取得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相关税费计价。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短期投资,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
中期末及年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提取或调整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具体计提方法为:按单项投资计算并确定跌价准备。
(3)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
短期投资待处置时确认投资收益。在持有期间分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冲减投资成本或相关应收项目。
6.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
(1)取得的计价方法
长期投资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包括相关的税金、手续费等。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股权投资,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能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所确认的股权投资差额,若合同规定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平均摊销;若合同未规定投资期限的按10年平均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2004年以前发生的股权投资差额贷差仍按原规定摊销。再次投资发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按财会[2004]3号文处理。
根据《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专设定向投资科目核算。
(3)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中期末及年末,按合同规定利率或债券票面利率计提利息,并同时按直线法摊销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如果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停止计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
中期末及年末,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自2004年起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时对以前年度已发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按财会[2004]3号文处理。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个别投资项目计算确定。
7.固定资产计价与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标准
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房屋建筑物、地铁一号线(包括地铁隧道、车辆及车站等设施)、地铁二号线(包括地铁隧道、车辆及车站等设施)、南浦大桥、徐浦大桥、机器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运输设备、专用设备、工具仪器、其他设备、明珠线一期土建、明珠线一期车辆和专用设备及设施、磁悬浮、集装箱、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固定资产装修。
(3)固定资产的取得计价及后续支出
一般遵循实际成本计价原则计价。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等于或小于30%的,则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入账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当期费用。
(4)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除地铁二号线、磁悬浮及明珠线一期外,采用直线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4%、5%、10%)制定其折旧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率如下: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中期末及年末,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实体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8.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取得的计价方法
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当所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估计价值转账,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
中期末及年末,对于长期停建并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或在性能、技术上已落后且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在建工程,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在建工程减值情况,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9.应付债券的核算方法
公司所发行的债券,按照实际发行价格总额,作负债处理;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与债券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的存续期间内按直线法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10.本年合并范围的主要变更情况:
(1)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沪国资委产[2005]926号文批准,自2005年初起该公司60%的国有股权由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划转给公司,本年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2)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沪国资委产[2005]594号文批准,自2005年7月起,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资产整体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划转给公司。自2005年7月起将该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3)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上年公司拥有该公司股份40%;本年因子公司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划转给公司,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60%股权,公司对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100%,故公司本年将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三)合并会计报表
2005年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久事公司 单位:万元
2005年公司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上海久事公司 单位:万元
2005年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上海久事公司 单位:万元
上海久事公司
2006年4月29日
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债券
2005年年度报告